無糾紛離婚處理是怎樣的(無糾紛離婚協議書范本)
離婚有哪幾種形式?沒有孩子財產糾紛的情況下,需要如何辦理手續?
離婚的協議主要有兩種,不同的方式手續也是有所不同的。
一種是協議離婚。
1、協議離婚就表示兩個人都愿意離婚,而且沒有財產上的糾紛。這種離婚方式相對之下是比較簡單的,帶著戶口本相應的材料去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進行辦理。
2、現在協議離婚要經過離婚冷靜期,協議離婚要經過初審、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
3、首先要先去申請提供相應的材料,然后簽訂書面協議離婚。這個時候婚姻登記員就會根據當事人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如果這些材料和證件都沒有問題的話,就會發放離婚申請受理回執單。然后就是冷靜期了,通過了冷靜期之后,就拿著所規定的證件和材料一起去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證。最后所有的材料全部沒有問題了,那么就可以登記發放離婚證了。
一種是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那就是其中的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想要離婚,那么就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一般需要的材料就是原告的身份證原件,雙方夫妻的關系證明,比如說結婚證或者結婚狀況證明等等,如果有子女的還要提供子女的相關證明。 其中還有規定,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分娩后一年,男方想要離婚,是不可以的。
如果雙方都自愿離婚,那么就比較簡單了,直接去婚姻登記機構進行辦理離婚。如果其中的一方不愿意或者涉及到經濟糾紛或者子女撫養權問題,那么要走訴訟離婚,這可能就相比之下會比較麻煩一些。
相信夫妻兩個人,誰也不愿意走到離婚這一步。可是如果兩個人已經沒有辦法在一起生活,生活里面只剩下爭吵,一地的雞毛蒜皮,那么還是勇敢的去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離婚協議已寫明無財產糾紛
離婚協議書寫明財產無爭議是合法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并自愿簽署離婚協議書就受到法律的保護。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
一、離婚協議書寫明財產無爭議合法嗎?
離婚協議書寫明財產無爭議是合法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并自愿簽署離婚協議書就受到法律的保護。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
二、離婚協議書性質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1款第3項,“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是辦理離婚登記的必備材料,因此,我國法律上不承認口頭離婚協議。對此,應與《合同法》第10條第1款規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區別,此其一。其二,就書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但對于離婚協議而言,書面形式應僅指離婚協議書,不應包括信件,更不應包括數據電文,特別是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這是因為離婚協議是登記離婚的必備法律文件,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此進行審查(《婚姻登記條例》第13條),而審查則須以離婚協議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內容的要求為條件,而離婚協議書則完全符合這些要求,自然成為我國法上的選擇。
從離婚協議的內容上看,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還包括未撫養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等內容;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
根據上述三項主要內容上看,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的性質,其中關于自愿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及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離婚協議書是由離婚的夫妻雙方進行協商而定的書面材料,一旦雙方在公證下簽字除特殊情況是不可更改的,具有絕對的法律效力。如果雙方對于財產無爭議,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中體現相關的內容,在公證下雙方自愿簽署就是合法的。
沒有孩子沒有財產糾紛的情況下離婚手續要怎么辦?
對于很多想要離婚的夫妻來說,他們并不知道離婚手續到底要怎么辦理,要經過哪些流程。如果在離婚的時候,還涉及到了孩子的撫養權爭奪和財產糾紛的話,那么這個離婚就會變得更加困難和復雜。不過有網友問,她在和丈夫離婚的時候沒有孩子,而且兩人之間也沒有任何的財產糾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要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那么關于沒有孩子沒有財產糾紛的情況下離婚手續要怎么辦?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先去民政局進行離婚申請和登記
如果夫妻兩人在沒有任何爭議的情況下,想要離婚,這個時候就可以先到兩人所在地的民政局去進行申請和登記。申請和登記這個流程沒有任何問題的話,民政局就會將兩人的離婚記錄在案。
二、登記好之后進行為期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
申請和登記好了之后,還不能立刻就辦理正式的離婚手續。根據我國的婚姻法要求,如果夫妻雙方想要離婚,必須要經過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所以在民政局申請和登記好了離婚信息之后就可以各自回家,進行為期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
三、冷靜期過后,就可以去民政局正式辦理離婚手續
在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過后,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反悔,就可以一起到民政局區正式的辦理離婚手續。不過如果在離婚冷靜期內,有任何一方反悔,不想離婚的話,就可以到民政局去撤銷離婚申請,這樣的話估計雙方就無法辦理離婚。所以,離婚冷靜期的實行讓離婚變得更加的復雜和困難了。
關于沒有孩子沒有財產糾紛的情況下離婚手續要怎么辦?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有了解嗎?歡迎留言交流。
離婚如果沒經濟糾紛沒有孩子,辦個離婚手續是不是很方便的?
協議離婚只要攜帶的證件齊全、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管理處會當場受理、發證,一般30分鐘左右就可以辦理完畢。如果你們不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會退回你們的相關證件,并會書面告知不予辦理理由。
一、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辦理協議離婚的流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沒有財產糾紛的離婚協議書如何寫
法律分析:沒有財產糾紛的離婚協議書應該這樣寫:1、夫妻雙方的個人信息;2、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畢竟婚姻是自由的,不能有欺詐或者脅迫等情形出現;3、夫妻雙方對孩子撫養權歸誰,還有對撫養費的金額達成協議,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