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轉移登記是什么意思(不動產轉移登記是什么意思呢)
不動產證轉移登記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動產轉移登記是指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后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未經登記的,是不發生效力的,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觀:
不動產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區別:1、意思不同,轉移登記是指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致使相關法律行為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而變更登記是指對經初始登記的不動產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發生變動而進行的登記。2、結果不同,轉移登記后戶主發生變化,而變更登記戶主不變;3、適用范圍不同。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不動產轉移登記啥意思
法律主觀:
不動產轉移登記是因具體法律行為發生所有權轉移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其發生的是所有人的變化,適用的情形包括不動產買賣、繼承、遺贈、贈與、互換,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不動產轉移登記是什么意思
不動產轉移登記是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后所進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權屬證明需要登記,登記機構進行登記后,發放不動產產權證才能證明房屋權利的歸屬。
不動產登記證明需要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尚未登記的和繼承、遺贈、產權發生改變的不動產由當事人到國土資源局所提出登記申請;查詢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婚姻證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戶籍證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請,應提交本人及授權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境外委托人應當提交經過公證或認證的授權委托書。登記機構接到申請以后要對產權資料進行核實,而且對于房地產、土地附著物等進行實地查看核實無誤以后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什么是不動產轉移登記
法律分析:新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指房屋因買賣、贈與、交換、繼承、劃撥、分制等原因導致權屬需要作出轉移工作時,需要向房屋登記機構進行登記。將由專職部門把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本質上為產生司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
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轉移登記是指什么
登記類型轉移登記的意思是,一般辦理房產證的過程就是房屋產權轉移,即房屋產權從原始產權人名下登記到現產權人名下,其性質就是房屋所有權轉移。目前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實行登記制度,其登記性質就是轉移登記,不動產權證是頒發給產權所有人的一個登記證明類文件。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的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協商辦理或者接受指定辦理跨縣級行政區域不動產登記的,應當在登記完畢后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不動產權利人以及不動產坐落、界址、面積、用途、權利類型等登記結果告知不動產所跨區域的其他不動產登記機構。
機動車轉移登記指的是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需辦理轉移登記。
已注冊登記機動車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且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于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過戶登記,并交驗車輛:
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來歷憑證;
4、解除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申請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的標準照片;
7、按規定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交回機動車號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
房屋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的意思
法律分析:1、首次登記:是房屋的第一次房屋登記。我國對不動產確立的是不動產登記制度,只有在登記機關辦理了登記之后,所有人才能擁有房屋的物權,而房屋的初始登記是指房屋的所有人第一次去登記機關辦理不動產登記。
2、轉移登記:因出售、贈送或者是交換等需求產生的房產歸屬對象轉移進行的登記。在這些情況下,當事人要去當地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簡單來說是為另一方辦理轉移登記,以后這套房子就屬于他了。除了選擇以上這三種方式以外,還可以通過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以及裁決等方式來進行轉移。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條例》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準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不動產登記是什么意思
不動產登記是什么意思:
不動產登記簡單來講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定,由產權人或共有人提出申請,再由國家相關部門將不動產物權和變動事項記錄在不動產登記簿上,以此公示手段來證明該不動產受我國法律保護。
不動產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復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5、房屋已竣工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6、房屋測繪報告原件或復印件。
7、房屋地址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8、經適房、集資房、廉租房、公租房等還要出示發改委或房改辦的批文原件或復印件。
不動產登記流程:
1、登記申請
房產尚未登記的,申請人要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出不動產登記申請。
2、提交材料
提出申請后,申請人要提交身份證明、不動產產權和來源證明等資料。
3、受理
不動產登記中心接到申請后要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此外還要到現場對房產、土地附著物進行實地核實,確認無誤后進行登記
4、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之后,會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并發放不動產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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