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違約怎么辦(租房合同起租日生效前違約)
合同生效后還能說違約嗎
合同生效后還能違約。違約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需要全面履行其義務,如果當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則算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簽合同違約怎么辦
法律主觀:
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條款,若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是履行了合同義務,但沒有按事先約定的去履行,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應當承擔補救或者賠償的義務。
首先,出現違約最直接的處理方法是雙方協商解決。如果一方有違約行為,雙方最好協商該如何解決問題,損失如何賠償等一系列問題,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承擔定金責任、賠償損失等。
其次,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的法庭提起民事訴訟,追究違約方的責任。具體的可先看根據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應如何承擔。
簽訂合同應當基于公平、公正、自愿、平等,雙方不能有惡意的欺騙和隱瞞。如通過欺騙的手段騙得對方簽訂合同,會導致合同無效,所以也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
合同違約的情況并不少見,所以有合同法來約束合同雙方,但仍希望大家在簽訂合同時仔細審讀,慎重簽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付了全款對方違約怎么辦
簽了合同并且付款后對方違約的可以依法追究違約責任的,正常情況下合同當中都應該有違約責任條款,即使沒有約定,但違約責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統一規定的,違約責任主要有賠償損失、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等。
一、簽了合同并付款對方違約怎么辦?
簽了合同并付款對方違約的,可以追究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合同違約責任糾紛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事實上,在合同已經生效的情況下任何一方都是不能隨意毀約的,在對方毀約的情況下,可以先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違約責任糾紛,比如合同中約定合同爭議解除方式是申請仲裁,就可以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申請書。
雙方簽完合同一方反悔怎么辦
法律分析:雙方簽完合同,除非是具有任意解除權的合同,否則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如果對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