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只簽名生效嗎(租房合同沒生效前算不算違約)
租房合同簽字時生效還是交付時生效
法律主觀:
一般情形下,租房合同在簽字后便生效。如果對于生效時間進行了約定,則遵從約定。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租房合同沒蓋章只簽字有效么
租房合同沒蓋章只簽字有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簽訂的流程有哪些
1、資信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信用審查;
2、洽談協商,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3、擬定合同文書,完備合同條款;
4、當事人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租房合同簽字就生效嗎
法律主觀:
依法簽訂的租房合同一般情況下,一經簽字就生效。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租房合同,又稱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生效。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租房合同沒有蓋章只有簽字有效嗎
法律分析:可能有效可能無效。只有簽字沒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如果合同是由單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的字,則合同有效。2、如果簽字的委托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簽訂合同的,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后,所簽合同有效。未經追認的,合同無效,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租房合同不蓋章有效嗎
正規租房合同不一定需要蓋章,不蓋章也沒問題的,租房合同只簽字沒蓋章,一般也有法律效力了。如果租賃合同沒有其他問題,就是有效。中介只是居間促成租賃合同的簽訂,他不是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需要簽字蓋章。房東只是個人,肯定也沒有公章的,只要這份租房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愿的表達,是沒有什么問題的。
可以蓋章也可以不蓋:
1、有手章的話,可以蓋。不過目前用手章的個人太少了。
2、沒有手章的話,租賃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摁手印也行。
3、租賃雙方只在合同上簽字,不蓋章,不摁手印,也行。不過單位出租房(或承租房),應該在合同上蓋單位的公章。
在法律上簽名、蓋章和捺印都是一樣的效力。為了保證你的利益,租賃合同至少要對方親筆簽字,要求提供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過目,復印件保存。如果不放心還可以去做公證,這樣就能最大限度保護承租者的利益。
如果合同未約定蓋章后生效的話,是否蓋章對合同的效力并無影響。房屋租賃合同屬于合同的一種,合同為兩方或兩方以上的民事主體就某一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消滅而做出的一種契約。只有所有當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簽字),合同才對其有約束力。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并于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
一般情況下在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不一定要蓋章,如果沒有章可以簽字或者按手印都是可以的,這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如果合同是有效的,并且雙方也同意簽字之后就是有效的。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租房合同沒有蓋章只有簽字有效嗎
租房合同沒有蓋章但有簽字一般也是有效的,簽字與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是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時合同成立生效。合同沒蓋章但實際履行如何處理
1、合同沒蓋章但實際履行的處理:如果對方當事人接受履行的,該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
2、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租房合同沒有蓋章只有簽字有效嗎
租房合同沒有蓋章只有簽字有效,簽字與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是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時合同成立生效。
租房合同起止時間怎么計算
租房合同起止時間的計算是一般由租賃合同雙方進行約定,法律并未規定起止時間的計算方式。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租房合同續簽還要押金嗎
租房合同續簽不要押金,如果之前交納的押金沒有清償或者退還的,可以不需要再交納押金,如果已經清償了或者退還的,根據其簽訂的租賃合同要求重新交押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合同簽字不按手印有效嗎
法律主觀:
合同為兩方或兩方以上的民事主體就某一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消滅而做出的一種契約。只有所有當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簽字),合同才對其有約束力,當然 房屋租賃合同 雙方簽字后具 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第四條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 確認合同無效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租房合同不按手印只有簽名有效么
法律分析:1、租房合同只要雙方確認簽字,即使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
2、按手印是加強確認,并不是必經程序。
3、手印是無法仿造的,因此重要的合同都要在關鍵的部位按手印,以防作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有雙方當事人簽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合同承租方跟出租方都由一方簽字具有法律效應嗎
租房合同只有一方簽字是屬于無效合同,簽訂合同的主體最少是兩方,合同也是雙方都得進行簽字。合同簽字只可以是簽訂雙方當事人,不可以讓其他人代簽,兩方簽訂的合同是一式兩份當事人每人一份,合同是三方的需要簽訂三份。
一、租房合同只有一方簽字有效嗎
無效的,有雙方的簽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租賃合同是合同的一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有雙方當事人簽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二、租房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因此當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租賃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任何合同都得有簽訂合同的雙方簽字才會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合同自身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自身是屬于無效的,即便雙方已經簽字完成,也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的訂立和解除可以由雙方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