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后戶口遷出的是否還能繼承(土地確權后戶口遷出的還能繼承嗎)



土地確權后戶口遷出的是否還能繼承(土地確權后戶口遷出的還能繼承嗎)
土地確權后戶口遷出的是否還能繼承(土地確權后戶口遷出的還能繼承嗎)
農村戶口遷出去了不能繼承土地。
戶口遷出農村是不能擁有土地繼承權的。能夠繼承的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組織或個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可能取得所有權,沒有所有權的財產是不可以繼承的。
村里宅基地的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并制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后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并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準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后,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綜上所述,戶口遷出農村是不能擁有土地繼承權的。能夠繼承的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組織或個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可能取得所有權,沒有所有權的財產是不可以繼承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分析:戶口遷出農村不能擁有土地繼承權,畢竟承包權是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我國法律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采取了兩種不同的規定,對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家庭的某個或部分成員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對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內,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個人的名義而非農戶進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自然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