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認繳制的有關規定(注冊公司實繳最新規定)
新公司法關于認繳出資的規定
新公司法關于認繳出資的規定是,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詳細解釋如下:
首先,新公司法對股東的出資形式進行了明確規定。除了貨幣之外,股東還可以使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進行出資。這意味著股東有更多的選擇來履行其出資義務,增加了公司的靈活性和便利性。
其次,對于非貨幣財產的出資,新公司法要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這是為了確保出資財產的真實價值,防止高估或低估作價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評估作價的具體方法和標準可能會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而有所不同。
此外,新公司法還強調了出資財產必須是可以依法轉讓的。這意味著股東所出資的財產必須沒有法律上的障礙,可以自由地轉讓給公司。如果出資財產存在法律爭議或限制,那么這種出資可能會被視為無效。
舉個例子來說明這些規定。假設有一位股東打算用一項專利權進行出資,那么他需要先對該專利權進行評估作價,確保其價值真實可靠。然后,他需要確保這項專利權是可以依法轉讓的,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限制或爭議。最后,他還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手續,將專利權轉讓給公司。
總之,新公司法關于認繳出資的規定為股東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靈活性,同時也強調了出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些規定有助于保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
認繳制對于注冊資金的影響有哪些
一、認繳制
注冊資本認繳制是201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公司法的修訂決定規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條例,“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已經從“實繳登記制”調整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說注冊資本的實繳已經沒有期限承諾限制,也沒有認繳最低限額,也不再需要《驗資報告》。
但是我們也需要明白自己的企業時候符合認繳制度。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也就是說,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為一般原則,但對于某些行業性質的公司(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中另有規定的)不適用該制度。
二、注冊資金多少的區別
1、破產法清算
我們知道公司有破產法保護,就是公司經營不下去了,不至于禍害家人,不至于搞的傾家蕩產,無法生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故在公司解散、公司破產的情形下,不論股東認繳出資期限是否到期,債權人均有權要求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打個比方來說就是:如果你注冊資金是50萬在今后公司業務中遇到糾紛問題欠他人款60萬你在法律上的責任只要賠50萬就行如果你注冊資金是100萬那必須賠足他人60萬。
2、尋求融資及發展
目前,在我國要想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判定公司自有資金的一個標準就是看公司的注冊資金。所以,要想多融資,注冊資金還是要相對多一些好操作。只是注冊手續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所以注冊資金多,注冊手續費就貴。
如果注冊資本太低,合作方會考慮企業是否有做大項目的能力,比較很多項目是需資金來做支撐的。而且同樣兩家企業,注冊資本相差比較大的話,注冊資本低的一方競爭力也會低一些,容易流失很多潛在客戶。
很多競標項目是要考驗公司注冊資金的。因為注冊資金涉及你公司的資質評定等級,不同等級資質的公司可以獲得招投標的工程等級也不同,正如三級建筑資質的企業不能獲得500萬的工程招投標資格一樣;注冊資金不到一定規模連參與競標的資格都沒有。
3、注冊資金對稅務的影響
繳稅是根據你開發票的金額按一定比例繳,注冊資金大小決定你的公司今后承擔的法律責任,并不直接影響你的稅務。但是一般來說,每年要繳納注冊資金5%的印花稅,試想注冊資金1億,每年就要繳納500萬。而公司實際資本還沒有100萬。這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個人開公司創業,寫注冊資金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在認繳制下,并非公司的注冊資本越大越好,從表面現象來看,企業貌似很有實力,但是久而久之,不能實際出資到位,不僅僅會影響企業的經營信譽,還會帶來一系列的法律責任。要注意兩方面兼顧,既能表明現階段做生意的實力,又能保護自己的破產風險。但是企業初期因為自身問題注冊資本填寫過低的話后期也是可以補救的,就是通過增資的方式來增加注冊資本,這樣就解決了注冊資本過低對于企業的一些壞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