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繼承跟兒媳有關嗎(遺產繼承順序兒媳有權)
兒媳婦是繼承人嗎
法律主觀:
兒媳不是繼承人。兒媳對公婆來說不屬于法定的贍養人,沒有相應的贍養義務。但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此時兒媳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公婆的遺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兒媳和女兒繼承權一樣嗎
法律主觀:
兒媳的繼承權和兒子不一樣。兒子、兒媳分別對自己的父母享有法定上的第一順序繼承權,但對公婆和岳父岳母則不享有繼承權,喪偶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法律主觀:
第一順序繼承人一般不包括兒媳婦。但是如果兒媳婦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能繼承公婆的遺產,并能作為公婆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平等均分公婆的遺產。一、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兒媳婦嗎第一順序繼承人正常情況下不包括兒媳婦。第一順位繼承人只能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公婆的遺產。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二、繼承人的主體類型繼承人的主體類型包括以下三種: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財產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他既可以行使這種權利,以接受其應當繼承的遺產;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所以放棄遺產又稱放棄繼承,或繼承權的放棄。它是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以前,繼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繼承遺產的意思表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兒媳婦是第幾繼承人
法律分析:兒媳不是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兒媳婦有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
網友提問: 請問兒媳有無繼承權?可以繼承公婆的遺產嗎? 律師解答: 兒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繼承人,一般不享有繼承權,但是,根據《繼承法》第12條和《最高人民 法院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 贍養義務 或主要 扶養 義務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繼承權。并且,不管他們是否 再婚 ,其子女可以 代位繼承 。 知識延伸: 法定繼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 遺產分配 的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 贍養 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兒媳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可視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嗎
法律主觀:
兒媳算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規定,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經濟來源、勞務方面的主要扶持,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一般的情況,同一順序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是均等分配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喪失遺產繼承權的情形是:,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4.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5.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1.代位繼承只能適用于法定繼承,對于被繼承人已經立遺囑處分的遺產,不能適用代位繼承。,2.代位繼承的發生,必須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實存在。如果被繼承人此亡時,被繼承人的子女尚生存的,即使是該子女隨即也死亡,亦應由其本人直接繼承遺產。,3.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享有繼承權的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親屬,子女、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等。其他如被代位繼承人的配偶、兒媳、女婿、侄子、外甥等都無權代位繼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兒媳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 遺囑繼承 或者遺贈辦理;有 遺贈扶養協議 的,按照協議辦理。
老人的房子兒媳婦有權繼承嗎
兒媳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無權繼承老人遺產。
一般情況下,兒媳對老人的遺產是不享有繼承權的,只有在丈夫去世并且兒媳對公婆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情況下,才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老人的遺產。
老人去世后,其財產處理方式如下:
1、老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的內容處理;
2、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約定處理;
3、沒有遺囑,也沒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遺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綜上所述,兒媳婦是沒有權利繼承老人遺產的,老人的兒子可以繼承。但是如果在老人兒子去世的情況下,兒媳婦一直在贍養老人的,那么兒媳婦是能繼承老人遺產的,并且還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亦或者老人立有遺囑,讓兒媳婦有繼承遺產的權利,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