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程序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什么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分居期間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分居期間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使夫妻雙方因故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未互相履行夫妻義務,處于分居狀態,但是夫妻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仍然是受法律保護,依然是合法夫妻。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依法應進行分割。
具體如下:
1、根據法律相關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如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針對婚內財產所有權方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則按照如下規定進行分割: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這體現了男女平等、有利生產生活、公平合理原則。另外,財產的來源也會是人民法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時考慮的因素。
夫妻分居期間應當注意的事項:
1、分居期間的財產歸屬問題。夫妻分居期間,在法律上婚姻關系仍然存續,如果沒有約定,雙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單方申明分居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是無效的,必須得到對方的認可和承認,才能視為個人財產;
2、分居期間的債權債務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包括分居期間),可以書面約定一方所得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一方的對外債務由借債人自行承擔。同時,為了避免夫妻雙方為逃避債務惡意作出不利于債權人的約定,法律規定,夫妻間的類似約定,必須明確告知債權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雙方關于財產各自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的約定,才能以此對抗對方的債權人;
3、分居期間的子女撫養問題。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即便夫妻離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對子女的撫養責任(除非子女已經成年,或者父母喪失撫養能力)因此,分居期間單獨承擔子女撫養義務的一方,有權要求未承擔撫養義務的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4、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才能依法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也就是分居離婚的法定條件。由于這期間夫妻會不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需要對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做出協商,避免糾紛的產生。
綜上所述,分居期間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財產。分居是指一家人分開生活;多指保留夫妻關系而不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依照婚姻法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法律主觀:
一般來說,以下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1、工資、獎金 這里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 2、生產、經營的收益 這里的“生產、經營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產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信息業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因發表作品取得的稿費,因轉讓專利獲得的轉讓費等,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 一方的財產 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