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
一、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1、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實,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國家機關告發的,或者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實,雖不是直接向國家機關告發,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應當立案追訴。
二、認定誣告陷害罪依據
1、誣告陷害罪與錯告或檢舉失實的界限。二者在客觀上都表現為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的犯罪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區分它們的關鍵是,前者明知自己告發的是捏造的犯罪事實,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后者認為自己告發的是真實犯罪事實,沒有陷害他人的故意。要判明這一點,就必須查明行為人告發的背景、原因、告發的事實來源、告發人與被告人之間的關系等等。
2、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點表現在都是捏造事實,而且誹滂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實,但前者是對人身權利的犯罪,后者是對名譽的犯罪。它們在構成要件上的主要區別是:
(1)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通常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后者是捏造有損他人名譽的事實,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如果行為人雖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但并不告發,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損害他人名譽,則構成誹謗罪。
(2)主觀方面不同:前者旨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旨在破壞他人名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誣告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1、嫌疑人故意的偽造一些事實情況告知警方,警方也因此采取了后續行動,從而帶來非常嚴重后果的情況;2、嫌疑人故意對受害者進行誣告,捏造事實進行陷害,并且這個過程當中手段極其惡劣;3、司法機關按照正常的程序流程進行任務的執行,但是因為嫌疑人的誣告陷害,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4、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誣告罪構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侵犯的對象,即誣告的對象可能是任何人,但必須是特定的個人。如果只是籠統捏造并謊報某種犯罪事實,而沒有明顯暗示具體犯罪人是誰,則不能構成誣告陷害罪。
2、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的行為。
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本罪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并具有誣陷他人使其受刑事追究的目的。
誣告陷害罪與錯告或檢舉失實的界限。
二者在客觀上都表現為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的犯罪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區分它們的關鍵是,前者明知自己告發的是捏造的犯罪事實,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后者認為自己告發的是真實犯罪事實,沒有陷害他人的故意。要判明這一點,就必須查明行為人告發的背景、原因、告發的事實來源、告發人與被告人之間的關系等等。
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點表現在都是捏造事實,而且誹謗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實,但前者是對人身權利的犯罪,后者是對名譽的犯罪。它們在構成要件上的主要區別是:
1、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通常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后者是捏造有損他人名譽的事實,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如果行為人雖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但并不告發,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損害他人名譽,則構成誹謗罪。
2、主觀方面不同:前者旨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旨在破壞他人名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1、行為人捏造犯罪事實,以虛假的犯罪事實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2、行為人誣告陷害他人的手段惡劣的;
3、行為人捏造犯罪事實,以虛假犯罪事實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行為;
4、行為人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上述行為,都達到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構成誣告陷害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則不構成本罪;
2、捏造的事實必須是他人的犯罪事實,如果捏造的事實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3、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
4、誣告陷害的行為必須有明確的對象,如果行為人只是捏造了某種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并沒有具體的告發對象,這種行為雖然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此,也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5、誣告陷害情節嚴重的,這里所規定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社會影響惡劣等。
綜上所述,如果行為人雖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但并不告發,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損害他人名譽,則構成誹謗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犯誣告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此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告,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構成犯罪。
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有哪些
法律分析: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有:1、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實,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國家機關告發的;2、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實,雖不是直接向國家機關告發,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
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如下:
1、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的;
2、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
3、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構成誣告陷害罪的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并且向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告發;
3、主體是一般主體, 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
4、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行為人企圖假借司法機關實現其誣陷無辜的目的。犯罪不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使無辜者的名譽受到損害,而且可能導致錯捕、錯判,甚至錯殺的嚴重后果,造成冤假錯案,干擾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破壞司法機關的威信。本罪的行為人只要實施了誣告陷害他人的行為,導致被害人成為刑事偵查的對象或卷入刑事調查或刑事訴訟就構成犯罪既遂。被誣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處罰,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司法機關認定該條規定的犯罪是誣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