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起訴離婚要多久(哺乳期女方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離)
哺乳期法院起訴離婚大概要多久
哺乳期訴訟離婚大概需要三個月或六個月左右時間。法律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哺乳期起訴離婚要多久
女方哺乳期起訴離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適用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需要六個月。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哺乳期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男方需要在哺乳期一年后才能起訴離婚,女方沒有時間限制,隨時可以起訴離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訴訟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哺乳期多長時間可以起訴離婚 哺乳期法律允許訴訟離婚要多久可以離
哺乳期是一年,過了哺乳期男方可以起訴離婚。女方起訴離婚不受時間的限制。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起訴離婚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但如果是在哺乳期內,由女方提起的訴訟離婚或者是男方提起的離婚被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的,就會產生訴訟案件,離婚案件法院通常都會在六個月內辦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