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刑事立案的標準(敲詐勒索立案的標準多少錢)
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罪的處罰標準是:如果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數額巨大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第一種是數額標準,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第二種是多次敲詐勒索,多次是指2年內敲詐3次以上。.
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如差弊下情形之一,數額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百分之八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對未成虛或族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2)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3)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5)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3、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具有如下情形之一,數額在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百分之八十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2)團州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3)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4)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5)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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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有哪些處罰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1)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3)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4)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5)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7)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二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敲詐勒索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敲詐勒索立案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如下:
1、行為人為一般犯罪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客觀上,行為主體還應當滿足特定的行為構造:對別人實施威脅、對方產生恐懼的心理、對方基于恐懼心理處分財產、行為主體或者第三人獲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暴力或者脅迫的方法多種多樣,如將要實行暴力;揭發隱私、違法犯罪活動;毀壞名譽相威脅等等。其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可以通過第三者轉達;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財物的時間上,既可以脅迫對方當場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
總之,是通過對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其產生恐懼、畏難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財物;
3、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別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是別的目的,如債權人為討債而威脅債務人的,則不構成本罪。只要滿足了以上三個條件,不管敲詐勒索是既遂還是未遂,都滿足了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應予立案。
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個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的處罰標準如下:
1、團伙敲詐十萬一般會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法院的量刑是敲詐勒索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