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買方違約可以收回房子嗎
賣房時沒簽合同,買家半年沒付清余款,賣家是否可以收回?
房屋買賣合同是否能夠解除,要看雙方合同具體約定內容。房子沒有過戶,法律上還屬于業主所有。如果買方逾期支付購房款達到解除條件,是可以請求解除的。合同沒有明確約定解除條件,也可以催告對方付款,對方仍不支付的,也可以在一定合理期限后通知解除合同。
而且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必須公示。也就是說只有在房管局登記過戶才算轉移房屋所有權,你先看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有約定全部付款期限的話,對方逾期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或者現在你以對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為由起訴請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而收回房屋,買受人在未完全履行期間占有標的物的可以要求承擔同期價位的租賃費!
具體要根據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加以判斷,看有無因買方違約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房子還沒有過戶,但是從您的描述看來買方人已經實際占有房屋。《合同法》第第九十四條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買賣以不動產登記為準。房子未過戶,而且買家沒有全額付清房款,你們可以收回房屋,返還已付房款。對方多年未支付尾款,明顯已經違約,可以要求收回房屋,并勒令搬離,發律師函給對方吧。
房子賣了20年后悔了,沒過戶可以要回來嗎?協議寫的是毀約賠償雙倍購房金
如果賣房時沒有過戶,可以考慮通過訴訟、仲裁等方式申請撤銷協議。但是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初簽訂的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可以要回房產。在此建議你可以咨詢有關律師幫助你分析協議中的條款、判斷法律效力,并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同時,如果協議中明確約定毀約賠償雙倍購房款,則需要確認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相應的經濟風險。
一般來說,房屋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該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相關的條款和條件,如過戶期限、毀約賠償等。如果您已經簽訂了相關的協議,并且在協議中約定了雙倍購房金的毀約賠償條款,就需要根據協議內容進行處理。
如果協議中規定毀約賠償雙倍購房金,則買方在未經過戶的情況下返還房款并賠償雙倍購房金的可能性較大,而且賣方也有可能因未經過戶而被違法。
如果您對房屋已經有所后悔,可以考慮與買方協商解決方案,如將房屋過戶到您名下等,但要注意遵守協議約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最好在此過程中尋求專業律師或房地產經紀人的幫助,以保證自身的權益。
二房東違約房東有權收回房子嗎
二房東違約后,房東可以收回房子。
即使大房東和二房東由于違約而解約了,二房東和租戶的租賃合同并不會因此受到消極影響而解除;如果二房東和租戶的租賃合同符合法律的規定,并且是在當事人在自愿合法的情況下簽訂的,那么該租賃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租戶的租房仍然可以繼續居住。
房屋過戶的流程如下:
1、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合同;
2、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5、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7、在辦理上述手續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買賣合同(原件);
(3)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綜上所述,在處理二房東違約問題時,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租賃合同的約定,以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建議當事各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者辦理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房子手續款項沒付清,也沒房產證,他不肯付款,賣主可以收回嗎?
一、房子手續款項沒付清,也沒房產證,買方不肯付款,賣主可以收回的。另外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本身就是不能買賣的。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賣房方隱瞞與鄰居有糾紛買方可以要求退房嗎
賣房方隱瞞與鄰居有糾紛買方是不可以要求退房的。不符合退房規定。
法律分析
賣房方隱瞞與鄰居有糾紛買方,是不可以要求退房。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于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接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當事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二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簽了賣買房屋賣買合同,賣方不想賣了,違約條款能承擔,能要回房子嗎?
違約對方可要求繼續履行或賠償損失
違約金條款里的違約金低于對方損失的,對方可以法院起訴要求增加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我賣了一套小產權房,買者起訴到法院,退房款,我不退可以收回房子嗎?
買者起訴到法院退房款,你不退?不可以收回房子。
當然不可以了,你憑什么還收回房子,還不給對方錢呀,這是一個雙務的合同,雙方互負權利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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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起訴到法院了,就由法院審理并作出裁判。你可以在法庭上行使訴權,包括提出主張、訴求或提出抗辯。
如果賣買合同不成立或撤銷合同,則是對方退回你的房產,你應退回對方的房款。如果一方違約或存在過錯造成對方損失的,權利方可以主張違約或承過錯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你既不退房,還要收回房產,顯然是不當、過度、無論、顯失公平的主張,法律不予支持。
賣房買家不按時付款,如果把房收回,房款還退嗎?
房屋買賣,如果買房人不按時支付購房款,賣房人不能收回房屋,只能要求對方支付購房款。如果不支付,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并強制執行。
如果合同約定不支付購房款多長時間后,賣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賣房人就可以依據合同收回房屋,已經收取的購房款應當在扣除對方的違約金后退還給買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