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班就罰款算威脅勞動者嗎
員工不加班公司罰款合法嗎
不加班公司罰款不合法。加班應以勞動者同意為前提,強迫加班的行為屬于違法,公司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同時罰款屬于行政處罰,公司沒有制定罰款條例的權力。
一、勞動法強制加班不加班罰款合法嗎?
勞動法強制加班不加班罰款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算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費。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在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追討兩年前的加班工資,但是需要勞動者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二、加班費的標準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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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
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強迫員工加班。不加班要扣錢單位要承擔怎樣的勞動責任?
1、民事責任,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2、行政責任,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用人單位強迫加班卻不給加班費承擔什么責任
(一)承擔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承擔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三)履行實體義務。1、加班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2、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二、每周工作六天算不算加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每周按公司要求工作六天,但未寫明每天的工作時間。假設勞動者每天工作六小時,那么每周工作時間未超過四十小時,則不發生加班費用的問題;但如果勞動者每天工作八小時,那么每周多出的八小時就應當作為加班時間計算加班費用。
如果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計算方式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不朽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如果不僅每周工作六天,同時工作日也存在延長工作時間問題的,那么計算方式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按照上述計算方法,如果確實存在加班情況,那么要確定加班的費用是否可以如事件中的用人單位所說計算在基本工資以內。現在較多用人單位采取這種方法,即將加班工資計算在基本工資內而不單獨列出,事實上這種操作方式是不規范的,可能會損害到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如當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未明確寫明這一工資發放方式,那么公司在發放工資時,應當將勞動者的加班費用作為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單獨計算、列項,寫入工資表里。
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在達成一致之后才能在工作時間之外要求加班。另外就是,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通常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來支付加班費。而對于用人單位加班的要求,勞動者也是有拒絕的權利,單位不得強迫加班。
不加班公司罰款合法嗎
不加班公司罰款不合法。
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及時通知員工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原則上不能強制加班。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
企業處罰員工罰款標準如下:
1、企業對員工的罰款最高不得超過員工工資的20%;
2、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因為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給用人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部分或全部損失;
3、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用人單位直接以勞動者違反其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進行罰款的行為,屬于克扣工資行為,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不加班就扣錢合法嗎?
被迫加班勞動者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晚上不加班就被罰款合法嗎
晚上不加班就被罰款不合法。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行政執法機關才可以對公民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而公司并不屬于行政執法機關,因此公司是沒有權利對員工罰款的。員工工作時出現過錯,公司想要處罰員工的,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公司可以發放最低工資或者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如果公司對員工進行罰款的,員工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來維權。因為有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工廠讓加班不加班還罰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在廠里上班不加班罰款違法,這種行為屬于克扣工資,如果被罰款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責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資,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公司以不加班為由來處罰員工30元正常嗎該怎么做
公司以不加班為由來處罰員工30元違法,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排除用人單位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安排加班的情形,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征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即可。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加班為由處罰勞動者30元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