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部門屬于什么單位(公證機構屬于什么單位)
公證處屬于哪個部門
法律主觀:
公證處屬于國家司法證明機構,歸司法局管理,但不屬于政府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公證處屬于哪個部門
一、公證處屬于國家司法證明機構,屬于當地司法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主管單位是司法局。公證處不是屬于政府部門,也不是企業、學校等其它普通的單位。
二、公證處的業務:
1、辦理各類法律行為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托、聲明、招標、投標、拍賣、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股份制企業的創立、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提存、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商品房的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類社會活動、保全證據以及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
2、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信證明、商標注冊證書、存款證明、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等。
三、申辦公證須知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三、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四、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五、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六條 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第七條 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公證處屬于什么部門
法律分析:公證處屬于國家司法證明機構,屬于當地司法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主管單位是司法局。公證處不是屬于政府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九條 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公證處是民營還是國家單位
法律分析:公證處屬于國家司法證明機構,屬于當地司法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主管單位是司法局。
公證處不是屬于政府部門,也不是企業、學校等其它普通的單位,公證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六條規定的,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七條 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公證處屬于什么單位性質
法律分析:公證組織的性質應為事業單位 。在我國,對公證組織應屬性質大體有3種主張:因公證處在政府編制序列,屬于行政機關;公證制度屬司法制度組成部分,公證處是證明機關;公證人向社會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務,公證處屬中介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六條 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公證屬于什么單位
法律分析:公證處屬于事業單位。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六條 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第七條 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第八條 設立公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場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證員;
(四)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第九條 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公證處是事業單位還是公務員
事業單位。根據查詢我國人民政府官網得知,公證處是一處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屬于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公證處的法律性質是什么啊 是 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還是企業性質啊?
我國公證組織的性質應為事業單位
在我國,對公證組織應屬什么性質大體有4種主張:一是
因公證處在政府編制序列,屬于行政機關;二是公證具有司法
性質,公證處屬司法機關;三是公證制度屬司法制度組成部
分,公證處是專門的證明機關,是司法證明機關;四是公證人
向社會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務,公證處屬中介組織。
公證處是不是國家單位
法律分析:公證處不是國家機關,公證處只是事業單位,而且通常絕大多數都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
公證處屬于哪個部門
律師解析
公證處屬于國家司法證明機構,屬于當地司法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主管單位是司法局。但是公證處不是屬于政府部門。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