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沒簽三方協議要不要違約金
不簽三方毀約要交違約金嗎
不要三方協議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應當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雙方當事人已經簽訂了三方協議,那么三方協議當中的內容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約束力的,并且用人單位提供了專項的培訓,那么從業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否則就不需要。
一、不要三方協議還要賠違約金嗎?
不要三方協議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應當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就業單位沒有
提供專項培訓、約定服務期,從業人員無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只有兩方面,即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和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除此以外,不允許設定違約金,即便設定,也因違法而無效。
“三方協議”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主要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從學校角度而言,三方協議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重要參考,學校會根據協議書發放派遣證并轉遞畢業生檔案。
對個人來說,簽了三方協議,持報到證到就業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后,開始計算工齡,就業單位可以給個人繳納各項保險,并在就業單位當地落戶。就接收單位而言,企業與個人簽訂三方協議,也就意味著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并保障學生的上述權利。
二、簽三方協議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1、用人單位名稱: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
2、試用期與見習期: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3、違約金: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
4、備注事項: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5、簽約程序: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
6、要明確職務和崗位,杜絕用人單位隨便換崗或調職。
7、要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
8、要明確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當代的社會,對于高校的畢業生來說,是可以簽訂三方協議的。在簽訂三方協議的時候,需要提醒大家注意,違約金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項,所以在協商過程當中應當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防止日后需要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簽了雙方協議,沒簽三方協議能毀約么
簽合同能毀約的,但是正常下是要支付經濟違約金。不過也不是說合同毀約一定要支付違約金,如果雙方關系比較好的情況下,不用賠償也是可以的。所以在毀約的時候,一定要先跟對方商量一下,說不定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了。
一、雙方已經簽合同能毀約嗎
合同是可以反悔的,不履行合同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存在法定變更或合同無效的情形時,是可以反悔的。
合同一旦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如果該合同有與法律相悖的條款,該條款即自始無效。如果要毀約,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繳納定金的,定金不會退還。
二、合同簽訂后違約怎么處理
1、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繼續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規定的違約責任,是違約方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同樣也是非違約方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論違約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繼續履行的可能性,非違約方就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
2、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在我們接觸到的案件中,許多當事人根本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責任條款,或者雖然有約定,但是這種約定不明確,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為違約金是當事人預先約定的違約給付,不以實際損害作為前提條件。也就是說,不管是否發生了損害,只要有明確約定,違約方就應當支付違約金。特別是在沒有損害的情況下,通過約定違約金,可以對違約方進行法律制裁。
3、定金責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應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4、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p>
在自己可以承擔的起違約責任的時候,想什么時候違約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在自己承擔不了違約責任的時候,在違約之前一定要三思一下。如果想違約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會強制執行,所以大家不要有僥幸心理認為違約可以不用賠償。
應屆生只和公司簽了補充協議,沒簽三方需要交違約金嗎
只有三方協議才是具備完全法律效力的,就業意向書屬于兩方,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國家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沒有培訓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且用人單位支付過經濟補償,一律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單位約定的違約金條款無效,不需要支付。
1、三方協議僅限于應屆畢業生在求職階段與擬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效力僅限于取得畢業證以前;
2、三方協議的目的是約束應屆畢業生畢業后進入擬用人單位工作,同時要求擬用人單位在畢業生畢業后與該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單位與應屆畢業生簽定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則三方協議的效力自然解除;
3、正式勞動合同可以約定的違約條款僅局限于涉及保密條款和設定服務期的合同,其他任何情形都不得為勞動者設定違約金。三方協議的違約條款僅針對應屆畢業生畢業后未進入用人單位,在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后,該違約條款所需的基礎已經不復存在,所以違約條款當然不可能順延至正式勞動合同中;
4、三方協議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過渡期間的產物,對于三方協議沒有準確的法律予以規定,但是正式工作以后,可以參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
簽了兩方沒簽三方要交違約金嗎
法律分析:簽了三方協議現在想違約,是要交違約金的。
一、一般簽訂的三方是有法律效應的 違約就按合同規定賠償損失。
二、“三方協議”是學校及教育部門搞出來的東西,主要作用是派遣畢業生的學籍檔案,以及統計所謂的就業率。而單位一般是以“勞動合同”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急!!!簽了勞動合同,但是沒簽三方協議,違約的話,需要交納違約金嗎?
兄臺!不需要,我國勞動法不是有關于勞動試用期的規定嗎!你可以和他簽訂為試用期勞動合同。你只需要在你離職之前15天內書面通知你的用人單位就可以了,如果你要簽訂一年以上的,離職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再說了,你這份合同的違約金是有待商榷的;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私自設置勞動合同違約金,只有在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勞動雙方可以自行協商約定違約金,但在適用違約金條款時,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否則該條約無效;
另外,一方違約的,損失賠償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或者加上同期銀行存貸款利息(這是經濟補償不是違約金)。你離職只要按期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就不存在違約。
應屆畢業生簽了就業協議書,但沒簽三方,不去算違約嗎?要交違約金嗎?
這個協議書本來就沒有生效,而且協議書上所說的違約金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單位向你提供了專項培訓雙方有服務期的約定或是你違反了竟業限制的約定,只有這兩點需支付違約金。否則,你不用交違約金。 協議書上寫的東西,不是說有“此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就一定有法律效力的,內容不合法的事項也不會法律認可的。這個是雙方協議,你直接都可以不用理這個公司了。畢業之后很多手續的辦理是通過三方協議去辦理的。他們也沒充分理由去告你。簽訂三方協議,以后其他的事情就會按照程序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