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一定要簽三方協議嗎
一定要簽三方協議嗎
法律分析:
應屆畢業生找工作不是一定要簽三方協議的。三方協議簡單的講就是學校、學生本人、工作單位三方就畢業生離校后,就業工作落實所簽署的一份協議書。三方協議過去必須簽,但現在不一定,三方簽了只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一個參考指標。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
第三條 畢業生是國家按計劃培養的專門人才,各級主管畢業生就業部門、高等學校和用人單位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畢業生有執行國家就業方針、政策和根據需要為國家服務的義務。必要時,國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畢業生就業。
第四條 畢業生就業工作要貫徹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加強重點、兼顧一般和面向基層,充實生產、科研、教學第一線的方針。在保證國家需要的前提下,貫徹學以致用、人盡其才的原則。國家采取措施,鼓勵和指導畢業生到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其他國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學校讓簽三方協議必須要簽嗎?
學校讓簽三方協議可以選擇簽約,也可以選擇不簽約,首先要明確三方協議的意義是什么,三方協議是安排檔案的一種協議,有約束還有制約的作用,但是不是一定要簽約,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決定。
一、學校讓簽三方協議必須要簽嗎?
首先要了解,簽三方的意義是什么。三方協議一是學校和就業主管部門用來統計畢業生就業率、就業情況的依據,也是學校安排畢業生報到證、檔案去向的依據。第二,三方協議有約束和制約的作用。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就說明雙方已經達成就業意向,不能隨便毀約、違約。三方協議一簽,在毀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說三方協議的簽訂對雙方來說,尤其是畢業生,更有利的一面是保障作用。
畢業生不是必須要簽訂三方協議。學校更不能以就業率、畢業證、論文能否通過與三方協議掛鉤,這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要不要簽訂三方協議,需要畢業生根據就業情況和實際意愿來決定。如果你找到了心儀的單位,沒有其他顧慮,可以簽,早早確定好工作也早安下心來。
如果學校催,自己又不想隨便簽,也有一種方法可以解決:找那種畢業生人事代理機構解決這個問題,一是對學校有個交代;其次,也解決了檔案、戶口、報到證的問題。即使后面找到了新的工作單位,需要另外簽訂三方協議和調轉檔案,只需跟對方協定解約就可以,完全沒有違約金的問題。
二、學校讓簽三方協議是否合法?
學校讓簽三方協議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夠是虛假的。三方協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插入對用人單位起到監督的作用。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學校讓簽三方協議是合法的并且不是強制的,如果自己不想簽三方協議可以找畢業生的人事代理機構解決,解決好畢業生的檔案去處的問題,并且三方協議簽署之后意味著第一份工作的確定。
大學生畢業前必須要簽訂三方協議嗎?
在畢業前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不需要簽訂三方協議。
一般快畢業的時候,輔導員會催促你上交三方協議,有的學校甚至要求不交就不給發畢業證。那我們是不是必須要簽三方協議呢?不一定!
我們先來了解三方協議是什么。簡單來說,三方協議≠勞動合同!它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在你到企業報道、正式被企業接受之后,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就中止了。
在實際生活中,對待三方協議,一定要慎重,尤其要注意備注欄和“檔案去留”的填寫。備注欄主要是約定違約金等,方便處理未來的毀約問題。至于檔案去留,如果簽的是國企、機關、事業單位,簽完后你的檔案交由他們保管;如果簽的是外企、私企,你的檔案將由企業所在地人才中心保管;如果不簽三方協議,你的檔案會被送回生源地人才中心或者社保部門。不要因為學校強制不簽三方協議就不讓畢業而隨便應付自己的未來。
大四三方協議一定要簽嗎
法律分析:三方協議不是一定要簽的。現在的大學生在畢業之前往往會先去一些企業去實習,然后學校會要求實習要簽三方協議。一般來說三方協議是統計大學生畢業就業率的重要依據,三方主體包括畢業生、用人單位、高等院校。在三方協議中,畢業生的義務是向用人單位如實地介紹自己的情況,并按時到用人單位進行報到。用人單位的義務是如實向畢業生介紹自己的情況,負責辦理畢業生有關手續。學校的義務則是負責完成有關的派遣工作。學校不能強迫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根據規定,在畢業前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不需要簽訂三方協議。如果學校有不簽三方協議就不給畢業證、報到證的,畢業生可以向當地的教育部門舉報投訴。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 第九條 高等學校的主要職責:1、根據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學校主管部門的工作意見,制定本學校的工作細則;2、負責本校畢業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及時向主管部門和地方調配部門報送畢業生資源情況;3、收集需求信息,開展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活動,負責畢業生的推薦工作;4、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提出畢業生就業建議計劃;5、開展畢業教育和就業指導工作;6、負責辦理畢業生的離校手續;7、開展與畢業生就業有關的調查研究工作;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學畢業必須簽三方協議嗎?
三方協議不是必須要簽的。簽訂三方協議對學校來說是為了統計就業信息和數據,學校是根據你的三方的內容來轉遞檔案以及印發報到證的,這樣就確保每個學生的檔案和報到證都不會出差錯,這是學校對學生負責的一種體現。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擴展資料:
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三方協議一定要十分認真仔細的填寫,如果寫錯了將需要重新申請且申請周期比較長,一般都是是10到15天,可能會對自己的簽約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建議大家先在草稿紙上模擬一遍來避免出錯。
2、拿到三方協議后填寫乙方(畢業生)的各項內容時必須要填寫完整,“畢業院校”與“專業名稱”一定要記得填寫其全稱,也就是說要與學校教務處里的專業名稱相一致。
3、個人信息填寫好后就交給單位填寫“甲方”信息。填寫好后,在下部“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處加蓋單位公章,右側“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也必須加蓋,若此章缺失,則可能造成畢業后落戶、檔案轉接的困難。
參考資料:
三方協議-百度百科
應屆生一定要簽三方協議嗎
三方協議不是必須要簽的。現在的大學生在畢業之前往往會先去一些企業去實習,然后學校會要求實習要簽三方協議。一般來說三方協議是統計大學生畢業就業率的重要依據,三方主體包括畢業生、用人單位、高等院校。
一、相關解釋
1、三方協議不等于勞動合同。它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在你到企業報道、正式被企業接收之后,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就終止了。
2、三方協議不是強制性的,學生可以選擇不簽。三方協議在學生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之前有效,學生參加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之后自動廢止。它的作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3、理論上說簽了三方協議能夠拿到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必備資料也是干部身份的要求之一。已參加工作說明已經簽了正式合同,因此再回學校簽三方協議已經沒有意義。
二、畢業生簽了三方協議還要簽勞動合同嗎 就業協議書不是勞動合同,畢業生報到后,應當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約定試用期,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資待遇,休息休假等。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不能以簽訂了就業協議為由拒絕支付。個人可以不簽訂,但不能保障用人單位按約定履行承諾,求職者權益難以保障。在單位招聘中部分單位認為簽訂了就業協議就可以不簽勞動合同,或者以簽訂就業協議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這都是不合法的。
1、三方協議僅限于應屆畢業生在求職階段與擬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效力僅限于取得畢業證以前;
2、三方協議的目的是約束應屆畢業生畢業后進入擬用人單位工作,同時要求擬用人單位在畢業生畢業后與該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單位與應屆畢業生簽定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則三方協議的效力自然解除;
3、正式勞動合同可以約定的違約條款僅局限于涉及保密條款和設定服務期的合同,其他任何情形都不得為勞動者設定違約金。三方協議的違約條款僅針對應屆畢業生畢業后未進入用人單位,在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后,該違約條款所需的基礎已經不復存在,所以違約條款當然不可能順延至正式勞動合同中;
4、三方協議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過渡期間的產物,對于三方協議沒有準確的法律予以規定,但是正式工作以后,可以參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三、簽三方協議的注意事項包括: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到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3、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四、三方協議的有效期內容包括: 1、要是沒有簽訂,畢業以后兩年之內都是可以簽訂三方協議的;
2、要是已經簽訂了三方協議,拿到畢業證以后就可以拿著三方協議,畢業證,報到證,到單位去報到。此時,三方協議就失去作用了。 綜上所述,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三方協議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改派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大學三方協議必須簽嗎
畢業時的三方協議不是必須簽。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法律沒有要求畢業生必須簽訂三方協議。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方就業協議書簽訂的流程: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3、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