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么
父母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子女贍養
法律主觀:
父母可以在失去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要求子女贍養。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具體要求如下贍養內容: 1、物質贍養。 2、日常生活中的幫助。 三是精神上的慰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成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嗎?
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考慮許多因素。首先,贍養費的概念是指兒女向其父母支付的財務補助,以確保父母的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兒女沒有經濟來源,則他們可能無法支付贍養費。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完全沒有義務支持自己的父母。
在法律上,許多國家都有法律規定,贍養費是子女對父母的一種法定責任。但是,在許多情況下,法律規定的贍養費支付并不一定適用于所有情況。例如,如果父母已經擁有足夠的財務支持,那么他們的兒女可能不需要支付贍養費。
在實踐中,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復雜的。在某些情況下,父母可能不希望接受子女的贍養費,或者子女可能不想支付贍養費。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支持父母,例如提供日常照顧或幫助處理財務事務。
總之,贍養費是一種重要的義務,但并不適用于所有情況。如果兒女沒有經濟來源,那么他們可能無法支付贍養費,但是他們應該盡力支持他們的父母,以確保他們的生活需求得到滿足。這可能意味著提供其他形式的幫助或支持,而不是僅僅依靠贍養費。
從未撫養過兒女可以要求兒女付贍養費嗎
法律主觀:
不給撫養費的父母能要求子女贍養自己。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所以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其不會因為父母未撫養自己而依法免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父親把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贍養費合理嗎
在中國,父親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子女應當依法給予父母贍養,并且成年子女也應當在其經濟能力范圍內給予父母必要的贍養。
因此,如果女兒有能力給父親提供必要的贍養,而拒絕提供贍養,則父親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但是,如果女兒確實沒有經濟能力給予父親贍養,則不應當要求其支付贍養費。
總之,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父親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但需要考慮女兒的經濟能力和情況。
父母五十歲能要求子女贍養嗎
法律主觀:
根據《民法典》規定,在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因此只要是父母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的,或是生活困難時,就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一般是男的年滿六十周歲年以上、女的五十五周歲以上,也就是退休的時候。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民法典》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