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有哪些法律限制(陰陽合同有法律效應嗎)
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法律效力。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一、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
1、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法律效力。
2、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3、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4、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后,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5、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6、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售后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7、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8、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9、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法律效力。
10、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11、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12、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后,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13、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14、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售后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15、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1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二、房地產簽訂陰陽合同的風險
1、對于想偷、逃稅的房產交易當事人來說,這種做法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納稅人采取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倍以下的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構成偷稅罪。
2、對于購房人來說,房地產交易中不如實申報成交價,將導致購房人以后再轉讓該房產時的稅賦可能大幅增加。比如,購房人實際以50萬元的價格成交,卻只取得1萬元的購房發票,再轉讓時購房成本只能以1萬元計算,會導致其相關稅賦的大幅增加。
3、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在房地產交易中簽訂 陰陽
兩份買賣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經登記、很不規范、約定不明甚至只是口頭約定等情況,履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矛盾,也極易引起合同糾紛,導致交易雙方當事人不必要的重大經濟損失。
三、簽訂陰陽合同怎么維權
1、法院原則上只處理民事法律關系
有購房者以陰陽合同為由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而法院審理的結果很可能是認定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交易內容有效。這時,主張無效的一方往往無法接受,指責法院對違法行為不理不管。
實際上,司法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維護法律也是各有職責分工的。追繳稅款應該由稅務機關來負責。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講,法院審理雙方的房屋買賣糾紛,還是以認定買賣關系本身是否合法、是否應支持或駁回一方的訴求為主。通常,法院就是這么處理的。
2、避稅的違法的兩種曝光途徑
從實踐來看,陰陽合同避稅的違法手段,目前基本處于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但一旦曝光到稅務部門,肯定是處理的。
當事人自己當然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除此之外,由于法律規定法院在審理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通知相關職能部門處理,所以,也不排除法院會以司法建議等通知相關主管機構。
陰陽合同的法律限制有哪些
法律主觀:
陰陽合同的法律限制有,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一般認定為無效;陰陽合同中的陰合同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一般認定為有效。法律規定的其他內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陰陽合同簽了會坐牢嗎
法律主觀:
陰陽合同簽了是否會坐牢要看情況。如果訂立該合同有逃稅或合同詐騙、數額較大等情形的,則可能會坐牢。但一般情形下陰陽合同如果是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的,則陽合同無效,陰合同有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 民事法律行為 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 法律約束力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公司搞陰陽合同有什么后果
陰陽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一旦被查出來,那么就會被要求補足夠稅費,同時還要面臨高額的罰款,如果造成的情節是屬于比較嚴重的,那么還會構成刑事犯罪,這是會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
一、陰陽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簽訂陰陽合同,陽合同因意思表示虛假而無效;陰合同的效力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果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發生陰陽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在實踐過程中,由于陰陽合同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都是一種客觀現象,并且短期內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此,法院在審判過程中也會根據陰陽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來給予不同的認定: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于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于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于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售后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于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綜合上面所說的,陰陽合同就是屬于兩份合同,對于這兩份合同都是有效的,但對于此行為會傷害到國家的利益,只要嚴重者就會按偷稅罪來進行判決,如果不構成犯罪的也會按行政處罰來進行處理,所以,合同的簽訂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只要不合法必定就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
陰陽合同是否違法
簽訂陰陽合同是違法的。
【法律分析】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專供登記或備案使用的低價合同叫“陽合同”,把雙方私下留存并實際履行的高價合同叫“陰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涉嫌逃稅要承擔法律責任。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別的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