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債務另一方不知情怎么辦
夫妻一方向銀行貸款,另一方不知情債務怎么算
一、夫妻一方向銀行貸款,另一方不知情債務怎么算
法律分析:夫妻間一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的債務,另一方不需要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提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之間其中一人擅自貸款并且在其中一人并不知情的情況下需要兩人共同承擔嗎?
一、原則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貸款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的,或者經營所得用于家庭生活的,都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二、依你所述,在辦理貸款時,手續上是有瑕疵的,這可能是夫妻一方故意隱瞞所致。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卻是有理由相信夫妻雙方是同意的,這在法律上稱之為“表見代理”。不過,據本人所知,現在放貸必須是夫妻雙方到場,現場還有錄音錄像,很難造假的。
三、即使一方沒有參與貸款,如果夫妻沒有離婚,還貸時仍然是要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的。除非離婚了,且一方有證據證明該貸款是個人貸款的,才是其個人的債務。
三、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家庭做擔保向銀行貸款,不能按時還款,另一方是否擔責
你好,擔保貸款如果是已婚的,需要夫妻雙方帶身份證去銀行面簽。
在婚姻存續期間,屬于夫妻雙方債務,需要雙方償還。
貸款擔保人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
5、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
四、夫妻一方的債務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該怎么判定
(一)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據向另一方追償。(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
法律分析:對于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的情形,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其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沒有追認的情況下,其是屬于知情方的個人債務,不知情方可以不需要償還;對于追認的情形的,其為夫妻雙方的夫妻共同債務,其不知情方和知情方的共同財產來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與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要看事后另一方是否追認,追認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一方因家庭日常支出所負的債務,另一方雖不知情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一方債務另一方不知情如何辦
法律分析:一方債務另一方不知情的話一般是屬于個人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具體而言,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的一般不算是共同債務。根據民法典的具體規定,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還有就是一方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負的債務。一方不知情的債務,只要證明夫妻一方所欠的債務屬于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那么就可以免除此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