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能不能離婚(一個人能離婚嗎)
一個人可以辦離婚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雙方一起辦理。登記離婚流程如下: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3、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愿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個人可以離婚嗎
這種情況可以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單獨向法院起訴離婚。國內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單方起訴離婚,起訴一方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情況下,法院審理單方起訴離婚案件時,應先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會判決。
一個人能去申請離婚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一個人是無法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手續辦理需要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若由于無法協商導致雙方不能前往辦理離婚的,其中一方可以帶上相關資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不需要雙方同時前往,可以由一方發起另一方再前往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一個人能離嗎
離婚一個人可以離婚的。
當事人應當前往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起訴;移交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離婚注意事項:
1、簽訂好離婚協議。
2、訴訟離婚,必須收集好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3、做好安撫子女的工作。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可以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若協商無效,則可上訴至人民法院,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撫養權歸屬。對于處于哺乳期或者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法院原則上會將孩子判給母方撫養。對于8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適當參考子女的意愿。
夫妻雙方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情況,存在不能盡到撫養孩子的義務或一方無法經濟獨立,不能給予孩子基本的生活條件以及基本沒有時間陪伴孩子成長的情況,法院一般將子女的撫養權判給另一方。法院判決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時,應當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思想品德方面,以及是否存在疾病、家暴、酗酒、吸毒等不良惡習,是否嚴重影響孩子健康成長的情況等。
一個人可以去離婚嗎
一個人可以離婚。
但是一個人不能協議離婚,可以訴訟離婚。在不能與對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夫妻一方想要離婚的,一般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流程有: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
(2)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
(4)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
3、整理證據,證明夫妻關系確已破裂的證據:
(1)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報警記錄、證人等相關證據。
(2)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等。
(3)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證明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帳號、存折等;證明有股票,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股票資金對帳單等;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等。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綜上所述,離婚手續通常需要雙方共同前往辦理,因為離婚是一項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確保雙方都理解并同意離婚的決定。在大多數情況下,法院要求夫妻雙方親自到場,以確認他們的意愿并解答可能出現的問題。這樣做是為了保護雙方的權益,確保離婚決定是雙方自愿并且沒有被迫的結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一方配偶無法親自到場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手續。但這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程序。因此,如果您考慮離婚,請咨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以確保了解并遵守相關法律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個人可以離婚嗎
一個人可以離婚,但是一個人不能協議離婚,可以訴訟離婚。
在不能與對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夫妻一方想要離婚的,一般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流程有: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寫起訴狀;
3、整理證據,證明夫妻關系確已破裂的證據;
4、立案,即到管轄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
5、交費,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等候審理判決,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7、申請強制執行,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個人可以辦理離婚嗎
在生活中如果雙方感情劈裂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協議離婚以及訴訟離婚來進行離婚程序的。但是這兩者都是需要辦理一定的手續的,但不可以一個人辦理,離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民政局辦理相關業務,除非是一方當事人有智力障礙、昏迷不醒或失蹤才可以一人辦理。
一、一個人可以辦理離婚嗎
1、不可以,離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民政局辦理相關業務,除非是一方當事人有智力障礙、昏迷不醒或失蹤才可以一人辦理。
2、《民法典》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
(二)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四)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五)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六)包辦、買賣婚姻賣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出或者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一方與他人通奸,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八)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九)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十)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二、協議離婚的概念和條件是什么、訴訟離婚的法律原則是什么
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2、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3、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1)一方當事人請求登記離婚的;(2)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3)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4)雙方當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需要注意的是,對離婚協議的效力,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為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有權就“因履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男女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訴至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同樣也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4、訴訟離婚的法律原則
(一)離婚訴訟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關系,而能否解除婚姻關系的關鍵在于是否具備判決離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離婚事由是一方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據以決定是否準予離婚的依據。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查,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國法院判決離婚或不離婚的原則。并且在該條第3款列舉了準予離婚的具體情形,從而確立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的判決離婚標準。即使提出離婚的一方有過錯,只要具備離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應視為感情確已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治愈的;(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難以共同生活的;(7)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8)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9)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10)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13)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知道,根據相關的規定一個人是不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一同前往民政局辦理相關業務,但是如果另一方有其他的特殊原因是可以一個人進行辦理的。
一個人去離婚能離掉嗎
可以離婚。因為法院會進行傳喚,傳喚不到庭,是可以缺席判決的。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法院未經合法傳喚,即便被告沒有出庭應訴,亦不能缺席判決。這是我國法律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答辯權,實現司法程序正義,所專門設置的法律制度。因此,傳喚是缺席判決的前提。
二、準備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1、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2、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3、法院受理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4、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5、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離婚的話還是建議去辦理協議離婚的好。因為協議離婚速度較快,較為方便。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基本上會拖到3個月。如果第一次判決不予離婚的還會拖到一年之后。因此如果不是非必要的情況下盡量不要采取訴訟離婚的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