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注明違約金法律有效嗎(借條不寫違約金有法律效應嗎)
借條約定違約金合法嗎
法律主觀:
借條 上 違約金 怎么寫看雙方是怎么約定的,雙方可以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以及支付方式。但需要注意約定違約金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 債務 。
經過協商借條沒有寫利息只有違約金,違不迷違法?
借條不寫利息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疇。但是,如果借條中沒寫利息,其利息是否可以有效主張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討論:如果借貸雙方有其他證據,比如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證明雙方對利息的計算方式有明確的協商、對利息有明確的表述等情形的,可以推定雙方對利息有進行過口頭約定。
如果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借貸雙方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如果借貸雙方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條上所寫的違約金法律是否支持
當事人在借條中自愿約定違約金,并且借條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法律應該予以支持。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借款逾期利息和違約金能并存嗎?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以同時約定,但是不能同時支持。
約定逾期利息是合法的,約定違約金也是合法的,那就產生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借款合同中,是否可以同時約定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當事人同時提出關于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訴訟請求的,能否得到支持?當事人可以同時約定違約金和逾期利息,但是違約金和逾期利息不能同時得到法律的支持,只能擇一。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欠條上的違約金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借條注明違約金,只要不超過15.4%就具有法律效力。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條上所寫的違約金.法律是否支持
法律分析:借條上違約金怎么寫看雙方是怎么約定的,雙方可以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以及支付方式。但需要注意約定違約金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借條注明違約金法律有效嗎
法律分析:借條注明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只要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就是有效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借條上所寫的違約金.法律是否支持
一、含違約金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1、支持當事人在借條中自愿約定違約金,并且借條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違約金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借條是無效的
以下借條是無效的:
1、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條無效,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2、趁人之危或逼迫簽下的借條無效;
3、沒有實際支付的借條無效;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借條無效。
三、借條怎么寫有法律效力
具備以下內容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效力要件,則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
2、借款的金額、借款日期、借款期限、還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簽字、按手印。
借款合同約定違約金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約定違約金有效。在借款合同中如果構成違約的,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就包括支付違約金,所以借款合同約定違約金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當然是有效的。
【拓展資料】
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一般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兩者均屬于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在數額限制上,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但存在過高于損失需要適當減少或過低于損失需要適當增加時,計入擔保范圍的違約金應當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確定的數額為準。違約金的標的物通常是金錢,但是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定義:
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一般分為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違約金,兩者均屬于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在數額限制上,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但存在過高于損失需要適當減少或過低于損失需要適當增加時,計入擔保范圍的違約金應當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確定的數額為準。違約金的標的物通常是金錢,但是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的分類:
1.依據違約金產生的根據,可以將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由法律直接規定違約的情形和應當支付的違約金數額。當事人一方只要發生法律規定的違約情況,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數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為約定違約金。《民法典》第588條僅規定了約定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主要適用于合同之債,但就法定之債也不妨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可能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可以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根據約定違約金的目的,可以將違約金區分為賠償性的違約金、懲罰性的違約金和責任限制性違約金。在界定是賠償性的違約金還是懲罰性的違約金時,首先看當事人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約定了明顯高額的違約金,或者違約金不排斥繼續履行或者法定的賠償損失,則可以認定為懲罰性的違約金,或者約定違約金至少部分具有懲罰性。《民法典》第588條規定的違約金以賠償性的違約金為原則當事人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推定為賠償性的違約金。
3.根據是否針對特定的違約行為,可將約定違約金分為概括性的和具體性的。概括性約定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對違約行為不作具體區分,概括約定凡違約即支付違約金。具體性約定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針對不同的違約行為所約定的違約金,如債務不履行違約金、債務部分履行違約金、債務遲延履行違約金等。例如,針對遲延履行約定的違約金,不適用于其他根本違約的情形。
借條上的違約金合法嗎
法律分析:借條上違約金怎么寫看雙方是怎么約定的,雙方可以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以及支付方式。但需要注意約定違約金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