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交錢當天能出來嗎是怎么規定的
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時間
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繳納期限應該是當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一、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時間《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申請取保候審成功的,取保候審保證金繳納期限應該是當天完成,然后三日內應當出來。
二、交通肇事取保候審能不能在家?(一)交通肇事罪可以取保候審。
1、其實法律對于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很寬泛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從規定可以看出,其范圍涵蓋了除可能無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又是幾乎任何一個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2、實踐中,除具備以上兩條規定之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更容易辦理取保候審:
(1)非暴力犯罪的。相對于暴力犯罪而言,盜竊、搶奪、詐騙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辦理取保候審時更容易一些。
(2)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實踐中90%以上審判時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可能會被判緩刑,而緩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審理期間辦理了取保候審,而判決時因不能緩刑而判3年以上的實刑,之后再被收監,就會令被告人產生對法律的不理解、對法不可知的恐懼以及對法無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實踐中,有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難取保候審。
(3)存在重大疾病,嚴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實踐中,以這個理由申請取保候審的,只有嚴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會批準取保候審。
(4)懷孕的婦女。
(5)認罪的。如果不認罪,一般很難取保候審。
(6)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
(7)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并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一般來說交通肇事情節比較輕的符合辦理條件的是可以辦理的,但對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審。
三、交了保釋金多久放人從開始申請取保候審到批下來一般需要三天。《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審提交后多久才會通知家屬去交錢然后放人呢?今天都第五天了,因為是辦案警察提交的取保申請,所以
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公安可以延長到七天,如果沒有結伙作案、流竄作案等情形,七天之內就應該取保候審。既然公安已經開始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那就說明七天內肯定會放人的,可能因為偵查需要,還不能馬上放人。不妨再等兩天,沒有特殊情況的話,七天內就出來了。
法律分析
取保候審以后,應當配合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應當做到隨傳隨到接受訊問。如果涉嫌犯罪,應當審判。辦理取保候審,家屬去簽字,然后交到派出所,說明取保候審已經辦理成功。家屬去簽字,是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取保候審要交納保證金,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保證金的形式只能是貨幣,包括中國貨幣和可以在中國金融機構兌換的外國貨幣。保證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案件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本地區收取保證金的數額標準,以及需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額標準。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十二、 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審一年期限到了應該怎么辦,取保錢應該怎么退回來?
你好,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自動解除,至于保證金,本人前往辦案機關帶上取保候審決定書、收取保證金通知書、銀行繳款憑證回執。若非本人前往可叫當事人開一份委托書前去,一樣有法律效力。辦案機關以找不到領導簽字搪塞的理由不成立!可直接電話當地110進行投訴!一般來說當日即可辦理取錢。
周一給辦取保候審的手續,當天能放人么!
如果手續完整,保證金繳納及時 ,順利的話,可以當天釋放 。否則 ,還得過三兩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