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銀行擔保抵押擔保能換人嗎
銀行擔保抵押擔保能換人嗎
理論上經過協商是可以更換的,但實踐中,讓銀行同意很難。
同時,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以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在實現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財產進行處理。
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一條?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銀行貸款可否替換擔保人?
如果還未簽訂貸款合同,那么可以替換貸款擔保人,替換貸款擔保人后,需要重新進入到審核的步驟,因為銀行需要對替換的擔保人運行審核。而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如果銀行同意用戶替換擔保人,那么用戶才可以替換擔保人,原則上來說銀行一般不會同意用戶替換擔保人。
銀行是根據擔保人以及貸款人是否有履約能力簽訂的貸款合同,一旦變更擔保人,那么雙方是否有能力償還貸款就變成了未知的事情,為了避免出現貸款逾期,銀行通常不會在貸款中途同意用戶替換擔保人。如果用戶需要替換擔保人,請在簽訂合同之前運行替換。
簽訂合同之前替換擔保人,相當于重新提交貸款審核,用戶會重新對貸款人、擔保人運行審核,兩者都通過審核,那么就可以簽訂貸款合同。
銀行擔保可以換人嗎
可以,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通常需要的步驟為:1.擔保人、貸款人和銀行協商變更事宜2.銀行審核新擔保人資格,符合資金或貸款擔保條件,同意貸款人辦理擔保人變更;3.原擔保人的擔保內容由新擔保人承擔;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銀行貸款可以中途更換擔保人嗎?
1,法律規定無效的。\x0d\x0a第五條 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x0d\x0a\x0d\x0a以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在實現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財產進行處理。\x0d\x0a\x0d\x0a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x0d\x0a\x0d\x0a(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x0d\x0a\x0d\x0a(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x0d\x0a\x0d\x0a(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x0d\x0a\x0d\x0a(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x0d\x0a\x0d\x0a(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x0d\x0a2, 第八條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x0d\x0a3,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x0d\x0a4,與債權人、被擔保人協商后可以依法解除擔保合同。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后,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后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后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后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后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并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于經營、或者用于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準,登記后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后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
擴展資料:
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條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一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權法
房子抵押中能過戶嗎
抵押的房子能過戶嗎
抵押房子是可以過戶的,但必須由抵押人與新業主持房屋產權變更書面協議,一同到銀行辦理過戶手續。待銀行同意房屋產權變更后,再將房屋借款人由原業主變更為新業主,并出具相關證明,然后將變更事項、變更理由等都注明清楚,就能向銀行借出房產證過戶了。
已經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
買房一般都會通過銀行借款,銀行會要求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也就是說,我們什么時候還清銀行的錢,銀行便可以為我們解除抵押,同時,房產也可以上市進行銷售。而現在這個問題有了解決方法。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房產中抵押都做出了全面的規定。
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這兩條法規的意思是,房子已經設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產權人仍然可以將房子出售。即設立抵押的房子可以賣,抵押權可以跟著房子走,就是說可以帶著抵押權賣。抵押權不影響房產的交易流轉,賣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但是產權人賣房子時必須通知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