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登記結婚能查出嗎(跨省重復登記結婚能查出嗎)
重復領結婚證能查出來嗎
法律主觀: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目前民政局婚姻登記信息系統還未全部實現全國聯網,一般情況下,他人不可以查閱別人婚姻登記檔案。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重婚辦結婚證能查出嗎
重婚辦結婚證能查出來。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有時亦指因上述行為而形成的違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系,則屬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結婚登記能不能查出結過婚
法律主觀:
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是看不出是否二婚的,但一般民政局系統都是可以查詢到歷史的。為了避免重婚罪等情況出現,民政局需要在結婚登記的時候詳細核對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其中就包括婚姻歷史與婚姻狀態,所以如果是二婚的,也需要填寫詳實的婚姻歷史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領過結婚證的人能查出嗎
法律分析:能查出來,但結婚證是沒法自己在網上查詢的,需要政府專門的系統才可以,而且那是民政部門內部的辦公系統數據,只有民政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自己可以看得到。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登記能不能查出結過婚
法律分析:在婚姻領結婚證的時候,是能夠知道是再婚的。當我們去民政局登記結婚的時候,如果再婚的一方肯定要拿著離婚證去辦理結婚證,這個時候對方肯定是知道你離過婚的,但是不知道你離過幾次婚,只有特意地咨詢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才能夠看得到。只有到民政局上網才能查得到。辦理程序: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兩次,線上通過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會顯示出來嗎?
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上是否會顯示您的結婚兩次信息,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首先,您在平臺上查詢的信息可能會受到個人隱私保護的限制。一些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如個人的婚姻狀況等,可能不會在政務服務平臺上進行公示。
其次,政務服務平臺的顯示信息也可能會受到技術限制。例如,雖然新的結婚證上不會顯示是第幾次結婚,但通過公安等官方系統進行婚姻登記,并將注冊信息上報到相應的政務服務平臺,可能會顯示婚姻登記信息。然而,具體的展示情況可能需要結合當地的運行情況來分析。
總的來說,為了保護您的個人隱私和權益,建議您在查詢相關信息時,仔細閱讀并理解相關平臺的隱私政策和規定。同時,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關于您的個人信息在政務服務平臺上的展示情況,您可以咨詢當地的相關部門或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
已經在本地登記結婚的人,在外省又和別人登記結婚能查到嗎?
問題一:領過結婚證能查出來嗎
答: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的婚姻登記處已經實行了聯網,只要你之前在民政局登記領過證,就能被查出領過結婚證。
如果你現在還處在婚姻內,想再和他人進行婚姻登記,那么便是犯了重婚罪,這是犯法的。所以如果你想和后來的那個人結婚,那么首先就要先進行離婚手續的辦理。
如果你已經是離異者,那是可以進行婚姻登記,不過要攜帶好所需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