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6年,女方自己買房,還房貸
分居了另一方還需要還房貸嗎
分居了另一方還需要還房貸。因為只是分居并未離婚,無論因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達到多長時間,只要雙方未辦理離婚手續,婚姻關系就依法存在,婚姻關系存續雙方就對共同債務負有償還的責任。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因為無法調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自愿結束婚姻關系。如果是再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不管分居了多久,都需要辦理離婚。如果選擇了訴訟離婚,不是因為學習和工作等原因,而是因為感情不和才選擇離婚分居的,需要分居滿兩年,才可以辦理離婚。辦理離婚手續時,男女雙方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分居期間一方還房貸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房產分割時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分割。
2、夫妻婚后購買的房屋一般情況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能證明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出資并且房產證上只有出資人的名字。
3、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4、夫妻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但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