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是否需要帶離婚證(結婚登記需要帶離婚證嗎)



結婚登記是否需要帶離婚證(結婚登記需要帶離婚證嗎)
結婚登記是否需要帶離婚證(結婚登記需要帶離婚證嗎)
法律分析:沒有任何規定當事人在離婚后,辦理再婚登記的時候,必須攜帶離婚證
1、但是,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結婚登記的規定。
2、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綜上可以看出,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出示其無配偶的證明材料。
3、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婚的時候領結婚證需要出示離婚證的。結婚申請的時候,要求結婚的男方和女方,都準備好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和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男方和女方必須同時都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要帶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帶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中國建國后,婚書已變為體積小巧的結婚證。1950年的結婚證只有兩個巴掌大的薄紙片,上面除結婚人的姓名、籍貫、簽名、年齡,以及證婚人的簽名外,沒有任何絢麗的圖案。
2018年9月28日,電子結婚證功能在支付寶上線。
擴展資料
辦理結婚證的條件: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本人無配偶。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辦理結婚證的時限、收費標準。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結婚證
百度百科-婚姻登記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