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清償順序(股份有限公司破產后債務誰承擔)
公司破產清算交稅員工工資的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1、正確順序是先發工資再交稅然后還債務。2、根據《公司法》第178條的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一、公司破產清算交稅員工工資清償順序
1、正確順序是先發工資再交稅然后還債務。
2、《公司法》第178條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產清算交稅員工工資清償順序的其他法律規定
《破產法》109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破產清償順序總結:
1、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40條規定的除外;
2、擔保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償付遵循以下原則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2、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3、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總結: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二者的清償順序,外部按先后,內部按比例。
我國的公司法以及破產法對于公司破產的清算順序都有詳細規定,至于公司破產清算交稅員工工資的清償順序是,先清償員工的工資以及其他各項補償金,員工工資清償完畢以后在繳納欠下的稅款,一般都是按照這個順序清償的,如果破產財產清償所有的破產費用時不足的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清償。
股份公司破產怎么清算
法律分析:破產申請被法院受理后,股份公司破產按照以下流程清算:
1、指定管理人;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3、確認破產財產、破產債權;
4、管理人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適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
5、按法定順序清償債務;
6、分配破產財產;
7、破產程序終結后,管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管理人應當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適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
第一百一十六條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后,由管理人執行。管理人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實施多次分配的,應當公告本次分配的財產額和債權額。管理人實施最后分配的,應當在公告中指明,并載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或解散時的清償順序是__( )__。
法律主觀:
負債經營是現代企業發展的重要方式。一方面,負債經營可以為增強企業發展提供資金,為企業帶來收益。但另一方面,負債會給企業帶來風險,若控制不好風險可能影響收益甚至導致破產。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一、股份有限公司債務清償順序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應列入破產債權。計息的破產債權,計算到破產宣告之日止。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未到期的債權,以到期債權列入破產財產,但是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損失。確實無法收回的破產企業的財產,不列為破產財產進行分配。清算組應當根據清算結果制作破產財產明細表、資產負債表,并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后,清算組應即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不領取的,可以提存。債權人領取財產時,應當出具注明債權人具體地址、開戶銀行帳號的證明。破產財產分配完畢,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破產程序終結后,清算組應當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破產企業注銷登記,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告知人民法院。破產企業注銷登記后,人民法院應宣布清算組撤銷。破產程序終結后發現的破產企業的財產請求權,由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行使。追回的財產,由人民法院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清償。如財產較少,人民法院認為無再行分配的必要,可歸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清算組應當根據清算結果制作破產財產明細表、資產負債表,并提出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后,清算組應即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不領取的,可以提存。二、子公司債務由誰承擔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與子公司相對應的是“母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是獨立的兩個個體,分別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三、公司債務糾紛可以凍結賬戶嗎可以的。如果公司作為債務人不償還債權人的欠款的,在訴訟之前或訴訟之中,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依法對債務人的財產采取保全,包括凍結公司的銀行帳戶;在法院執行中,法院也可以信職權直接凍結被執行人(公司)的銀行帳戶。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我們可以得知,公司債務的清償順序是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之后,要清償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其次清償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等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