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
未成年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
防衛過當是指在受到威脅或者他人的傷害的時候下意識的保護自己的行為,但是超過了客觀限度造成對方傷亡的情況,那未成年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接下來由的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未成年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
未成年防衛過當需要看具體是幾歲,不同的年齡犯罪負刑事責任的情況有所區別,法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未成年防衛過當怎么判
法律主觀:
未成年量刑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 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認定正當防衛是有條件的,首先,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當中,另外,防衛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如果對方正在實施至于其死地的不法侵害,還擊,至于對方死亡,一般情況下是按正當防衛處理,但如果你的還擊明顯超過對方的不法侵害程度,則構成防衛過當,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未成年正當防衛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未成年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如果是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過失致人死亡的,不承擔刑事責任,則不會判刑,如果是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則應當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礎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防衛過當結果把人殺死了怎么處罰?
(一)一般的防衛過當行為
對于正在事實的搶劫、強奸、故意傷害等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暴力犯罪行為,是不存在防衛過當的。譬如對方三人持兇器入室行兇,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打死了行兇者也不屬于防衛過當。除非是對方的暴力侵害已經被成功制止,防衛人出于“防患于未然”的想法進一步傷害對方才可能導致“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會以“故意傷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時候會從輕。
(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
防衛過當致對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殺人罪,按照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服刑期間制止了他人犯罪屬于有重大立功表現,對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兩年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未成年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
應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還要看本罪的犯罪主體即學生,是否年滿十六周歲以上、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如果年滿16周歲以上就要看犯罪情節嚴重程度定罪了。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法規定: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