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什么時候可以請律師(犯罪嫌疑人什么時候可以委托律師)
犯罪嫌疑人何時可聘請律師
法律主觀:
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規定如下:第三十三條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法律客觀:
犯罪嫌疑人何時可聘請律師?對此問題我們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犯罪嫌疑人什么時候可以申請律師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沒有請律師取保。開庭的時候可以請律師辯護嗎?律師用不用跟犯罪的人問清事實。才可以進行辯護
開庭的時候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請律師辯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被采取強制措施之后都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律師依法應當為嫌疑人解答法律咨詢,申請取保候審,查閱相關詢問筆錄和鑒定報告,進行法庭辯論。律師需要前往拘留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聽取嫌疑人的陳述,問清事實,最大限度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什么時候可以請律師
法律主觀:
當出現需要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情況時,可以隨時到 律師事務所 簽訂委托合同聘請律師。只有刑事案件,法律對請律師的時間作了比較嚴格的規定。根據《 刑事訴訟法 》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 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 法律咨詢 、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 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 取保候審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公訴 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請律師辯護;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隨時請律師辯護。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 民事訴訟 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 委托律師 擔任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隨時委托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不可以聘請律師
法律主觀:
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有權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在刑事訴訟當中,當事人往往對于犯罪的性質、可能被判處的刑罰及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對于司法機關少數辦案人員的違法行為以及案件中的冤情,也可能因其被采取強制措施,而不能充分地行使申訴、控告的權利,這樣對于有效地維護其訴訟權利是不利的。而且,律師在刑事訴訟中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享有一定獨立的訴訟權利,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案件的正確處理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犯罪嫌疑人從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時起可以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除聘請辯護人外,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還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偵查機關根據已掌握的事實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決定立案。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這項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律師。但應當指出的是,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的,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對于哪些案件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實踐中曾經有兩種理解:一種意見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質涉及國家秘密,而不是指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需要保密的情況;另一種意見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應當包括在刑事案件未偵查終結以前所有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和處理意見。基于不同的認識,有些司法機關曾經以偵查過程中的事項需要保密為由,把大多數案件都解釋成為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從而拒絕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也有的偵查機關認為共同犯罪案件由于涉及多人也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也有的把犯罪嫌疑人職務的高低作為衡量是否是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的標準,嚴重妨礙了犯罪嫌疑人行使正當的訴訟權利。那么,到底哪些案件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呢?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質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說,案件本身的客觀情況、犯罪涉及的有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體情況可能會涉及國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間諜罪而被采取強制措施,由于這類犯罪屬于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種犯罪,具體案情可能涉及國家秘密,所以,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在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經常使用各種刑偵手段,而這些手段和由此形成的材料和文件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是需要保密的,但不能因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的有關材料和處理意見需保守秘密而作為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更不能因此而拒絕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實踐中還應當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許聘請律師,而是要由偵查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批準,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一律不允許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可以自己聘請,也可以由其親屬代為聘請。親屬代為聘請的,偵查機關應當允許,及時安排,不得以沒有經過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委托為由而不許會見。被羈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請律師的,看守人員應當及時將其請求轉達辦理案件的有關偵查機關,偵查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意愿,根據其提出的具體要求,及時向其所委托的人員或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轉達該項請求。如果犯罪嫌疑人僅僅提出要求聘請律師,但提不出具體對象的,偵查機關也不能置之不理,而應當及時通知當地的律師協會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為其推薦律師。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