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2019年新政策補交社保差4年半)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
社保可以一次性補交15年。社保補繳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情況由社保征收機構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按現行規定,2020年禁止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但是在部分的小縣城依然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地區全部禁止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申請享受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且在2011年3月31日前參加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完成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或繼續繳費后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并按規定一次性補繳職工醫療保險差額年限費用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待遇的,可享受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補貼;
(二)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且在2011年3月31日前參加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完成繳費,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后,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未達到規定的按月享受待遇的繳費年限,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年限未達到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規定一次性補繳差額年限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享受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補繳社保最多補多久
補繳社保最多能補兩年。
但是只要能證明勞動關系,無年限限制,無論多久都可以補繳。補繳社保的,應帶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
個人補繳社保的方法,具體如下:
1、對于已經建立了個人賬戶的人員來說,可以直接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補繳申請,而對于未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來說,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同時提出補繳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收到補繳申請后會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就會打印一份《業務申請表》,并將其提交給申請人簽字確認,然后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不符合條件的,會當場告知申請人具體原因,并打印一份《辦理情況回執單》給到申請人。
個人社保補繳申辦條件:
1、參保人員的年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男60周歲、女55周歲,可以申請補繳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費;
2、新農保、城居保政策實施時,參保人的年齡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達到退休年齡前不足的年份應當逐年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后不足的年份可以選擇一次性補齊,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補繳后的累計年限最長不能超過15年;
3、因法院調解、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裁決后需要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4、根據居轉戶的規則需要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個人補繳社保流程:
1、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社保部門(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
2、攜帶個人身份證以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保費和申請書等資料,提出申請即可。
綜上所述,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兩年,具體規定如下:
1、我國法律規定,社保最多是可以補交兩年,意思就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向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而不是按照累計月份計算;
2、國家規定養老保險要連續繳費時間達到15年,才可以在退休之后正常領取養老金。如果斷繳在3個月內的,可以去補繳,如果斷繳超過3個月的,那么就得重新計算繳費年限(連續繳納時間),另外在這3個月內,只能進行手工醫保報銷,是不能進行社保卡自動報銷的。
補繳社保需加收利息和滯納金
1、根據規定: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如果超過了三個月,特別是養老保險就不能夠連續的計算了,這樣對于以后的養老待遇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其次也是農民個人到社保中心大廳攜帶相關的材料直接辦理社會保險的補交,用人單位補交社保的滯納金等這些都沒有發生什么變化。
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1、一次性補繳的對象。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于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2、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1)是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2)是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補繳的時間:
(1)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
(2)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
屬于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
屬于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
屬于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
4、一次性補繳年限。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5、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補繳社保最多能補多長時間的
法律主觀:
社保 最多可以補交兩年,也就時24個月,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 代理 機構來操作。 《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 醫療保險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客觀:
《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 社會保險 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社保可以一次性補繳幾年
法律分析:社保補繳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情況由社保征收機構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按現行規定,2020年禁止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但是在部分的小縣城依然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地區全部禁止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補繳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多久?
通常情況下社保補繳是可以補24個月,也就是兩年內的一個社保我們可以去進行補繳。
但是在這里我們要注意的是這個時間是指我們從當前時間開始往上倒推兩年的這個時間段,而不是說累積的月份。
也就是說兩年內的社保我們可以補繳,在找之前的沒有繳納的費用,我們就不能夠去進行補繳了。
另外要注意,如果是用人單位給我們補交的話,三個月之內的這個費用補交是比較簡單的,直接往上進行操作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三個月之前的,就需要一系列的證明資料。具體大家也可以詢問當地社保局。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
社保的繳納分為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如果是單位補交的話,沒有補交的時間限制,只要幫員工繳納滿15年就可以了,如果是個人的話,國家規定,個人要想退休之后能領取養老金必須要交夠15年的社保,因此沒有十五年的,就要補繳夠,缺多少年就補多少年。比如,你離退休還有還有一年,有三年未交滿,就補三年。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
社保頂多可以補繳2年。1.在我國社保頂多可以補繳2年,也就是二十四個月;2.所需補繳的費用通常是以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而且依照20%的比例開展補繳。 社保是只需持續或累積交納十五年以上,在退休的時候就可以領到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在斷繳后會出現相應的影響,例如在某地,交納社保沒滿1年時間,假如出現生病住院治療的情況是不可以走醫療保險開展報銷的。針對養老保險來講,沒什么影響,只需累積滿15年就可以了。
當然依照國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交納的年數越長,退休時可以領到的養老金就越多。可以申請公司協助補繳以前斷繳的社保,不過大部分公司是不愿意的,此刻個人可以自己交納(只需要交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就可以了,由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是公司承擔的),假如經濟不寬裕,也能夠不用補繳。
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幾年
社保可以補繳倆年的。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并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社保可以一次性補繳幾年
社保可以一次性申請補繳2年。
社保補繳,是針對在參保過程中因失業、個人原因等導致停保而允許的“補繳”情況,現階段,社保可以一次性補交兩年。如果參保人員中斷社保費用的繳納,會暫停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但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在繳費年限符合一定規定后,參保人員就能繼續享有相應的社保待遇。
在社保改革之前,是存在一次性補繳很多年的政策,但該方案很早就廢止了。目前的“補繳”都是以2年作為期限,正在單位上班的職工,如果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而職工又沒有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這種狀況持續超過了2年,職工再去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也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不少地方法規,超過兩年時間的社保補繳不予受理。
社保補繳需要材料
1、員工補繳社保的申請表。
2、企業職工的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3、企業與職工的《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和員工補繳當月的《個人繳納證明》。
4、如果是靈活就業補繳社保的,還需要當地街道的相關證明等其他一些相關材料。
5、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等。
在確無能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用人單位中就業、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后,可按個人參保辦法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但不得由個人補繳以往基本養老保險欠費;如需補繳,由單位帶上當地需要的各種資料,以單位名義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