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程序(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程序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
訊問犯罪嫌疑人的具體程序
法律主觀:
詢問犯罪嫌疑人由偵查人員進行,兩人以上,在看守所內訊問或者傳喚訊問,須出示證明文件??陬^傳喚的,須出示工作證件并在筆錄中注明。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錄音錄像。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法律對公安機關審訊犯罪嫌疑人的要求
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權利,其次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豆矙C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對此規定如下:
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2.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3.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偵查人員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訊問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個別進行。
4.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律規定,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第一次訊問,應當問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戶籍所在地、現住地、籍貫、出生地、民族、職業、文化程度、家庭情況、社會經歷、是否屬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理等情況。
5.訊問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所以,你知道法律對公安機關審訊犯罪嫌疑人有什么要求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我國偵查機關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遵守哪些程序規則?(或簡述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答案】:偵查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遵守的程序有:(1) 只能由偵查人員進行;(2) 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到他所在縣市的指定地點或者其住所進行,對于已經被羈押的,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訊問;(3) 應當先聽其辯解后開始訊問,應當告知其應當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對共同犯罪人應當分別訊問;(4) 應當為語言溝通有障礙者請翻譯;(5) 不能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進行訊問;(6) 應當保障其律師幫助權;(7) 應當按規定制作筆錄。
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要制定訊問提綱
(二)做好訊問前的準備工作
(三)突出重點進行訊問
(四)綜合運用各種偵查手段
(五)口供的固定和翻供的防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第一百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刑事訴訟法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訊問的主體: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第一百二十條 訊問的程序: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逮捕了的犯罪嫌疑人,逮捕后24小時內進行訊問這句話對嗎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公安機關對于按照法律規定,由自己辦理的案件,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而有人民檢察院自行偵辦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的,應當由人民檢察院進行訊問。
擴展資料:
公安逮捕批準程序: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一式三份,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
檢察機關在接到公安機關的報捕材料后,由審查逮捕部門指定辦案人員進行審查。辦案人員應當查閱案卷材料,制作閱卷筆錄,提出批準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請檢察長批準或者決定;重大案件應當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未被拘留的,應當在接到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