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他人手機不歸還如何定罪(撿到他人手機不歸還如何定罪多少錢算數額較大)
撿到他人手機不歸還構成犯罪嗎
撿到他人手機不歸還構成犯罪嗎
法律分析:
撿到他人手機等遺忘物品拒絕歸還,屬于法律上的侵占行為,如果該物品的價值比較低,不構成犯罪。但是價值比較高的話,可能會構成侵占罪。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撿到他人手機不歸還如何定罪
撿到手機不還,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撿到手機不還,屬于違法行為,達到一定數額有可能構成侵占罪,侵占罪屬于親告罪。
侵占罪是指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將遺失物、埋藏物、他人代為保管的等無主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該罪的法定量刑是,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撿到手機不歸還派出所怎么處理
拾得遺失物構成非法侵占,屬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行為,公安機關是無權管轄的,但是一般會告知需要返還。如果不返還可能會被起訴。如果將撿到的手機占為已有,拒不歸還,且數額較大的,則構成侵占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如果撿到手機沒歸還失主是犯罪嗎
1、如果撿到手機沒歸還失主如果數額較大的是犯罪。且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涉嫌侵占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主觀上存在故意。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規定處罰。
二、失主請求返還遺失物需要給錢嗎
失主在兩年期限內請求返還原物所有權,無需支付受讓人取得蓋屋所產生的費用,受讓人遭受的損失應該向其出讓人追償。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費用后,有權向無權處分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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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馬路上撿到手機不還犯法嗎
法律主觀:
撿到手機不歸還犯法,這是非法所得,構成了 侵占罪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撿到手機不歸還 派出所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撿到手機不歸還,一般會責令歸還。拒不歸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拾得遺失物構成非法侵占,屬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行為,公安機關是無權管轄的,但是一般會告知需要返還。如果不返還可能會被起訴。如果將撿到的手機占為已有,拒不歸還,且數額較大的(5000元以上的),則構成侵占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70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撿到手機不還構成什么罪?
“路不拾遺”一向是口口相傳的美德,即使拾遺了,也要無償歸還,但是若東西丟了之后被撿到了,卻被要求需要支付報酬才歸還可能涉及敲詐勒索,所以有句話叫撿了不如不撿,因為撿了在民法上叫無因管理,你撿了之后搞壞了弄丟了是要賠的。
所以刑法有敲詐勒索,民法也要你盡到一般人的看管義務,所以遇到東西,許多人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將撿到的手機占為已有,拒不歸還,且數額較大的,則構成侵占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一種觀點認為,財物所有人發覺財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還而不退還的就是拒不退還、第二種觀點認為,拒不退還是指財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訴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還的行為、第三種觀點主張,拒不退還是指在一審判決作出前,占有人仍不退還的行為;撿到手機本身不違法,如果這個手機是別人拋棄的,撿到手機的人可以先占取得所有權,但是,如果這個手機是別人遺失的,撿到手機的人有義務歸還失主,如果手機的價值不是很大,占為己有拒不返還,屬于民事上的不當得利,失主可以起訴索回,如果手機價值超過5千元,占為己有拒不返還,可能涉嫌侵占罪,失主可以去法院告刑事自訴案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的是侵占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侵占罪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