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四級工傷不能一次性賠償(為什么四級工傷不能一次性賠償)
工傷一至四級可否一次性賠償
一至四級中的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是長期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但其中農民工除外,可以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標準一次性支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3〕34號
十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各項待遇應按《條例》相關規定支付,不得采取將長期待遇改為一次性支付的辦法。
江蘇省工傷賠償一次賠償為什么不能一次性賠償?
一般工傷有傷殘的情況下,工傷傷殘賠償是分為三個部分,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
在江蘇省工傷賠償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員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即可申請工傷待遇審核,審核通過后下發。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支付,是需要在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因為一次性賠償有不同支付方,和不同支付條件,所以不能一次性將所有的賠償金付清。
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為: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五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六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七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八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九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十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分別發給1-36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單位:個月 等級
年齡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20周歲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歲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歲 24 20 16 12 8 4
40-50周歲 18 15 12 9 6 3
50-55周歲 12 10 8 6 4 2
55-60周歲 6 5 4 3 2 1
注:20-30周歲含20周歲,不含30周歲,依此類推。
工傷四級勞動者可以休想公司一次性賠償嗎
按現行規定。四級傷殘不能要求一次性賠償的,但是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賠償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四級工傷待遇相關規定如下: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依據工傷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工傷造成四級傷殘的,可以從工傷基金一次性支付21個月本人工資,本人工資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四級傷殘工傷職工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四級工傷能賠多少錢?是一次性付清還是按月支付呢?
工傷賠償標準由國家規定,根據不同等級的工傷賠償費用不同。四級工傷賠償標準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喪葬補助金,根據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不同,分別為當地工資平均值3至7倍,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傷殘賠償金,根據被保險人在工作中獲得的傷殘等級不同而定,四級傷殘的賠償金大致在15至25萬元之間。具體的賠償金額應在鑒定后確定。賠償金的支付方式分為一次性結算和分期支付兩種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和合同條款約定。一般來說,四級工傷的賠償費用是可以一次性付清的,也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分期支付。賠償金額大小和支付方式應該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政策規定而定。
我是四級傷殘、工傷認定書有、我想一次性處理、公司不一次性處理、我有什么辦法可以一次性處理、求大家說
先確認一下你的四級傷殘是哪里做出的?是不是經工傷認定后到有管轄權限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或是司法鑒定?
如果是司法鑒定的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司都不認可的(這一個水份太重,是我國司法體制的悲哀?。绻莿阼b委做出的四級,那公司更不會同意一次性處理的!
究其原因,第一,勞動權利義務關系一般可以通過協議來進行了斷,但工傷卻極為特殊,由于《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的工傷標準十分明確,企業與工傷員工未經司法程序“私了”、一次性處理的,員工拿到錢后反悔,司法實踐中基本上都是支持的,或是以后傷情有變、物價波動導致傷者家屬認為當時賠償過少而引發不必要的糾訴,這就造成“私了不了”的困惑,導致企業不敢輕易采用。
第二,四級傷殘(必須是勞鑒委做出的),傷的很重了,原則上不允許一次性解決的。因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現行法律法規,工傷保險的各種待遇每年都有所調整(說白了各種待遇每年都在增加),如果一次性處理了,以后每年增加的待遇公司及工傷保險基金肯定不會支付,隨著時間的推移,傷者自然會產生一些想法(你懂的)。
當然,如果你實再想一次性處理,那你可以請個“人民律師”(這種官司一定會贏,你的賠償金差不多要分五分之一給律師),看看能不能讓我國現行法律為你開“綠燈”。
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個人觀點,供參考。
工傷4級怎么要求一次性賠償
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工傷四級傷殘不能一次性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1個月本人工資;
保留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75%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所在單位和工傷職工本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三條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各項待遇應按《條例》相關規定支付,不得采取將長期待遇改為一次性支付的辦法“之規定,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四級傷殘工傷職工待遇不能一次性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
擴展資料
以下情況可申請一次性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則由用人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