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下來要辭職才能拿到賠償嗎



工傷鑒定下來要辭職才能拿到賠償嗎
工傷鑒定下來要辭職才能拿到賠償嗎
工傷賠償不是必須要員工辭職的。
工傷保險待遇要根據傷殘鑒定等級進行支付,若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并依法享受相應待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屬于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應當向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為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賠償,不是必須要員工辭職。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不同階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構成傷殘的,復工既可以進行結算;構成傷殘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即應進行當前費用結算,包括按傷殘等級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結算和1—4級的辦理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手續。關于申請工傷賠償要辭職嗎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申請工傷賠償要辭職嗎
1、工傷賠償,不是必須要員工辭職。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不同階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構成傷殘的,復工既可以進行結算;構成傷殘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即應進行當前費用結算,包括按傷殘等級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結算和1—4級的辦理按月領取傷殘津貼手續;離職時支付的是5—10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支付。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辭職怎么申請工傷賠償
工傷辭職后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能拿到賠償。
對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五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六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七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八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九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十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辭職對工傷賠償沒有影響。
工傷鑒定結束當天辭職仍然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但這種情況下員工所獲得的賠償項目與未辭職的情況下是不同的。如果員工未辭職,在工傷鑒定期間可以獲得公司發放的工資、生活津貼等等,如果選擇辭職的話,員工會獲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與傷殘就業補助金,員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辭職。
工傷認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1、勞動者應及時向用人單位報告工傷,并盡可能提供醫療證明和事故證明等相關材料;
2、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工傷,將勞動者送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
3、醫療機構應當對勞動者進行診斷和治療,并出具相關證明和報告;
4、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申請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進行鑒定;
6、根據審核和鑒定結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7、如有異議,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復議或申請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的條件有:
1、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場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3、工作原因:指職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
4、故意犯罪:指職工傷害是由于故意犯罪行為造成的;
5、重大過失:指職工在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且其過失行為造成了職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嚴重后果;
6、意外事件:并非出于職工本人故意,而是由于其他外力原因,造成的職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
綜上所述,工傷是在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職工的身體傷害、功能障礙、器官損害或者疾病,包括工作中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工傷是一種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旨在保護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你好,不是的,繼續在職的,有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如果決定離職會多兩項,即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賠償不是要先辭職才給賠償。只要認定為工傷的,就應當支付,與是否辭職沒有關系。但是,勞動者是被認定為五到十級傷殘的,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待遇按照不同階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構成傷殘的,復工即可以進行結算;構成傷殘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即應進行當前費用結算,包括按傷殘等級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結算。
申請工傷賠償程序是: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4、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工傷賠償的申請材料:
1、《認定工傷決定書》或《確認意見書》復印件、《鑒定結論書》復印件;
2、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
3、勞動能力鑒定費用原始票據;
4、根據工傷職工的不同情況,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配置輔助器具的,需攜帶《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復印件和配置輔助器具費用原始票據;
(2)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工)、協保人員,需攜帶與承擔工傷責任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務協議)或用工登記名冊復印件以及工傷職工負傷前12個月的工資性收入憑證;
(3)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時用人單位已發生變化的,企業單位的需攜帶承繼單位愿意承擔工傷責任的書面證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轉讓的相關證明材料;機關單位的需攜帶《干部介紹信》或《商調函》;事業單位的需攜帶組織調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被認定為工傷的,需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5)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5-10級工傷職工,需攜帶下列材料:
a.用人單位需攜帶注明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原因的書面情況說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b.若屬于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如辭職報告等)原件及復印件;
c.若屬于45周歲以上女性工傷職工的,用人單位需攜帶該工傷職工是否從事管理或技術崗位的書面情況說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d.用人單位若提出已墊付部分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攜帶由工傷職工簽收的已墊付的相關憑證;
e.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申領的無需攜帶)。用人單位辦理的,材料復印件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個人辦理的,材料復印件由本人簽名。
工傷賠償具體的類型: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6、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