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財產全部償還給一個債權人
債務人將全部資產抵償給一個債權人有效么
法律分析:無效。雖然雙方所簽定的協議的確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而且雙方也已實際履行,但該協議是在雙方當事人明知債務人還存在其他到期債權人的情況下,卻惡意串通處分財產,應屬無效,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均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是否有效
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是無效的。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所以應認定為抵押協議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中擔保制度的司法解釋》第六十九條,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的,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
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行為。
債務人將全部負債抵償給一個債權人有效嗎
債務人將全部資產抵償給一個債權人,如果債務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其意思表示是真實、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的;且抵償的財產是其合法所有的可以進行抵償的財產,則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債務人將全部資產抵償給一個債權人有效
債務人 將全部資產抵償給一個 債權人 有效,但涉嫌低價轉移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予以撤銷。 根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有多個債務人,確將全部財產抵債抵給了一個債權人,是否有效?有何法律依據?
如果不是惡意轉移財產,那么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并沒有什么問題的。其他債權人想要尋求法律保護主張撤銷,實踐操作都是比較困難的。
補充答復:惡意問題可以從金額等情形判斷。目前破產法已初步進入實務操作階段,如果確實對方存在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那么可以考慮通過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具體的實踐操作還需要摸索,建議和當地律師溝通并結合當地司法實踐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