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后離婚可以不分財產嗎



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后離婚可以不分財產嗎
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后離婚可以不分財產嗎
離婚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后果是:
1、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可能會少分或者不分;
2、對方離婚后發現轉移行為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經法院判決后,惡意轉移財產的一方需按照要求予以執行,惡意拒絕履行的,對會被登記為失信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一段婚姻一旦發生了變化,那么雙方就會選擇 離婚 ,在離婚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分割財產,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了,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如果有一方在背著另一方去對他們的財產進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 夫妻共同財產 的情況下,那么,在離婚時分割財產的時候就可以對轉移財產的人給他少分一些或者干脆就不分給他。 實踐中,在不同的時間段發現對方有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法律中規定的處理方式也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如果在離婚時,發現另一方有要惡意轉移財產的動向的情況下,這時候就要細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種關于財產的明細,例如:另一方的銀行賬戶交易明細,以及他的資金流水,最近的消費小票等類似的 證據 。 如果離婚時已經經過法院起訴或者未經過法院起訴的情況下,發現另一方已經在惡意的轉移財產,那么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請將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保護起來。 如果在離婚后,才發現有一方的人對財產進行轉移的情況,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訴訟 ,與此同時,并且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另一方在離婚時惡意的去轉移財產的證據以及線索(其線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 身份證 號碼,他所使用的銀行卡號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信息)。如果另一方知道這件事情后不去配合對方的調查的情況下,對方就可以去向法院申請,讓法院的人出面去調查有關聯的證據,讓法律去判斷,最后法院審查后,然后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不管是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有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的行為,其實都是對另一方利益的損害。既然一方有這樣的行為,那必然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此時,就需要另一方可以積極的收集證據,證明對方存在上述行為,那么法院才會對其合法利益提供相應的保障。
法律分析:對方可以申請少分或者不分給擅自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婚后發現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