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勞務派遣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由誰支付)
勞務派遣員工被辭退,經濟補償金應由誰來付
勞務派遣員工被辭退,經濟補償金應由勞動派遣單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務派遣合同解除后有經濟補償嗎
勞務派遣合同解除后是否有經濟補償,取決于合同解除的具體原因和相關的法律規定。
分析:
1. 正常解除與經濟補償:
在許多情況下,如果勞務派遣合同因期滿或雙方達成一致而正常解除,通常不會涉及經濟補償。這是因為雙方都在合同框架下履行了各自的職責,沒有違約行為。
2. 因違約解除與經濟補償:
然而,如果勞務派遣合同是由于某一方的違約行為而被解除,那么情況就會有所不同。在這種情況下,受害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進行經濟補償。例如,如果勞務派遣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提供足夠的工作人員,導致用工單位遭受損失,那么用工單位可以要求勞務派遣公司進行經濟補償。
3. 法律規定與經濟補償:
此外,是否有經濟補償還取決于特定的法律規定。各國和地區對于勞務派遣合同的法律規定各不相同,有些地方可能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合同解除后必須有經濟補償,而其他地方可能沒有這樣的規定。
舉例:
以中國的《勞動合同法》為例,該法規定了在某些情況下,勞務派遣合同解除后,用工單位應當向勞務派遣工支付經濟補償。具體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未滿但因用工單位原因解除合同、用工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損害勞務派遣工權益等。在這些情況下,勞務派遣工有權要求經濟補償。
勞務派遣員工離職能得到補償嗎?
勞務派遣的員工與勞務派遣的公司雙方簽訂相關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是能得到賠償的。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的勞動者是一樣的,如果勞動者沒有出現過錯卻被用人單位辭退的話,都是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會出現以下這三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對照自己是屬于哪種情況,是否應該為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在一年的時間內向有關機關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1、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雙方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對其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認定用人單位的行為違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應該向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向其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2、如果用人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其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當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的工資;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去通知勞動者需要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還需要對其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法律依據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或者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同一個用工單位工作后轉為勞務派遣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標準及年限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勞務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由誰承擔
在勞動合同期滿的情形下,經濟補償金應由用人單位支付,與用工單位無關。以下情形由勞務派遣單位支付:(一)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二)在勞務派遣用工中,勞務派遣單位即用人單位;(三)勞動關系的解除主體是用人單位而非用工單位,即便用工單位無需用工,其權限也僅限于退回而非解除勞動合同;(四)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即勞務派遣單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第五十八條 第一款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工被辭退如何補償辭退人員
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中,用工單位將派遣工退回到勞務派遣公司的做法,被稱作勞務派遣退回。派遣工被退回后,無論是被派遣公司另行安排用工單位,還是被待崗,或是解除勞動關系,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得不到維護,比如待崗期間沒有工資、被辭退得不到經濟補償等。下面我將通過案例來帶大家深入了解我國的勞動派遣工被辭退的經濟補償金問題。
經典案例,派遣工被退回又遭派遣公司辭退
案例一、
今年3月,30歲的莎某被勞務派遣公司聘用,雙方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隨后,她被派遣到天津某化妝品公司做產品促銷員,工作地點在北京一家大型超市。
上班兩個月,莎某與超市服務部主任吵了起來。原來,超市規定貨柜里不能存放私人物品,看其他促銷員照放不誤,她也跟著把自己的東西放在柜子里,不料被服務部主任檢查時發現,讓她交100元罰款。
莎某不服,堅決不交罰款,于是超市將她退回化妝品公司。化妝品公司了解情況后,表示暫時無法安排工作,又將她退回給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表示沒有空崗,讓她回家等通知。
過了一個月,勞務派遣公司稱仍沒有合適的工作,讓她到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結果是,不但她待崗的一個月沒有工資,而且公司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也沒有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或賠償。
“不給工資也得給我生活費啊。”莎某說:“沒有工作又沒錢,我怎么生活呀?”對此,勞務派遣公司表示,她因違反超市規定被退回,這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因此公司有權與她解除勞動合同。
莎某告訴記者,此前一位女同事是跟她一起被安排到化妝品公司上班的,后來發現其懷孕,超市就不用她了,化妝品公司也將她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同樣以沒有崗位安排工作為由與她解除了勞動合同。
案例二、
老馬是2002年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并被派遣到一家食品公司工作。此后,老馬在這家食品公司干了11年。今年,老馬要求食品公司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表示不同意。食品公司人事負責人對老馬說,“如果你執意簽訂無固定期合同,雙方就解除用工關系,沒有任何補償。”
另一位派遣工趙先生告訴記者:“我被派遣公司安排到這家工廠上班已經5年了,今年企業重組后,公司竟然讓我到新疆工作。我的兒子剛上小學,老婆單位離家遠,我每天都要接送孩子上下學,怎么能去新疆公司呢?結果工廠說我不服從安排,就把我退回派遣公司,后來派遣公司又把我辭退了。”
某勞務派遣公司有數千名派遣員工,該公司劉經理介紹:“派遣工被退回無法安排工作時,我們只能讓他們回家待崗。不過我們公司管理相對規范,被用工單位退回的比較少,我們的客戶比較多,除非派遣員工發生嚴重問題,否則都可以重新上崗。”
劉經理介紹:“派遣工被用工單位退回要區別對待,如果員工的錯不是很嚴重,我們可以晾他幾天,告訴他找個工作不容易得好好干,讓他認識到錯誤,再重新安排崗位。針對嚴重違紀的,我們就行使解除權。”他還說,如果是用工單位的原因將派遣工退回,因為勞務派遣協議做了約定,用工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派遣工不用擔心,這部分費用由用工單位買單。
此外,派遣工被退回后再安排工作時待遇降低,如果派遣工不服從安排便可能被辭退。這時,派遣公司以不服從安排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這種侵權情況也比較嚴重。
專家分析:派遣工被待崗按最低工資標準領薪
對此,北京市某專家分析認為,勞務派遣公司雖然是一種特殊的用人單位,但它與其他用人單位一樣,在享有解除權的同時,也須向派遣工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勞務派遣公司將員工派遣到用工單位后,對于出現何種情況可以被退回,以及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目前的法律法規還沒有相應的規定,這主要依據雙方在《勞務派遣協議》中進行的約定。通常情況下,符合約定條件退回派遣工時,用工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補償。不符合退回條件的,派遣工有權要求恢復用工關系。此外,無論派遣工是哪一種情況被退回的,都不等于派遣公司就有權將其辭退,他們必須在符合法定解除條件時才能實施解除。
派遣公司符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定情形的,或者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比如懷孕女工辭退,這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恢復勞動關系。
而且,派遣工被退回后,派遣公司應當重新安排工作,本文中的莎某盡管違反超市管理規定,存有一定過錯,但她待崗期間也應獲得報酬,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因此,莎某待崗期間的工資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勞務派遣退回經濟補償金誰給
法律分析: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