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撫養費應支付到什么時候(女方撫養費不給會坐牢嗎)



女方的撫養費應支付到什么時候(女方撫養費不給會坐牢嗎)
女方的撫養費應支付到什么時候(女方撫養費不給會坐牢嗎)
撫養費給到18歲。
但是對于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并且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也應該繼續支付撫養費。
孩子的撫養費最新標準具體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4、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5、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綜上所述,離婚后的共同撫養需要夫妻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共同為孩子的成長和發展負責。如有任何爭議,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一般算到孩子18周歲。如果在子女18周歲成年之后,尚在求學階段不具有獨立生活的條件,同時父母有能力繼續撫養的,可以繼續支付撫養費。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