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需要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疫情期間造謠傳謠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疫情期間造謠傳謠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是行政責任和刑事責。行政責任的話是沒有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情況下,對當事人進行治安拘留,罰款標準是500元,當惡意造謠傳謠已經嚴重擾亂到社會秩序的,按照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3~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一、疫情期間造謠傳謠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故意造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為防止疫情蔓延可以擅自設卡攔截嗎?
為防止疫情蔓延不可以擅自設卡攔截,未經批準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
破壞交通工具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119條之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嚴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安全,造成了較輕的危害后果,或者雖然造成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嚴重危害后果的。
對疫情的防控不能單方面的只依靠政府部門,在國家為防控疫情已經做出最大努力的情況下,還有人隨便在網絡上對疫情進行造謠,這樣的做法根本就不利于疫情防控,隨便在網絡上造謠,對不實的謠言進行傳播的行為,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傳播謠言,散布虛假信息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則屬于普通的違法行為,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該行為構成犯罪了,則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網絡造謠應當承擔什么刑事責任
法律主觀:
行為人在網絡中造謠,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規定如下: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散布虛假信息承擔刑事責任的標準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這并不等于公民就可以編造、故意傳播其他虛假信息,如果公民編造或者故意傳播其他虛假信息,雖然不構成犯罪,但也構成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上的行政違法行為,照樣要受到法律的處罰的。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時,之所以將虛假的信息限于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和警情,這是因為這虛假的“四情”均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很容易引起社會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機,任何國家機關和公民都必須嚴肅和認真對待,一旦有人編造或者故意傳播這四類虛假的信息,就可能引起社會的恐慌,嚴重影響公民的公共生活,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從而引發公共安全危機。
擴展資料:編造虛假的險情的后果?
不管是編造虛假信息罪,還是傳播虛假信息罪,主觀上都必須是出于故意,行為人如果不是故意編造或者根本就不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則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刑法修訂案》第一百七十條,法院對構成傳播虛假信息罪的犯罪分子,依據犯罪情節判刑,有兩個區間,輕則可以判三年以下,如果情況特別嚴重,最高可以判七年徒刑。
在網絡上發布虛假信息可能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不同的情形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同,主要就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具體根據發布虛假信息者的行為和造成的影響等因素來判定。這幾天看到一個視頻,有個IP屬地是云南的網友發布了一則視頻,稱自己在上山撿菌子的過程中遇到3只野生的老虎在打架,配文『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 山大王的生活 再也不敢去拾菌了…』該視頻引發網友的熱議。
這個視頻我前幾天也刷到了,本來我還以為是真的,看到評論區的網友在調侃說“兄弟,你這個角度怕不是在樹上”、“在樹上也不安全,老虎會爬樹”等評論,還覺得挺搞笑的,沒想到就翻車了。
云南省玉溪市的相關網安大隊工作人員經過核查后發現這個視頻其實在2019年8月份就拍攝好了,地點也不是在野外,而是云南野生動物園,證實了該發布者是在發布虛假信息,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被行政拘留5日。
很多人現在為了博流量,會在網上發布一些虛假的信息或者視頻來吸引眼球,但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可能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知識吧~
?民事責任
在網上造謠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權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商業信譽,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造謠或者傳謠的人需要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和賠禮道歉,可能還要進行一定的精神損失賠償。造謠一時爽,追責淚汪汪。
?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比民事責任要稍微嚴重一點,民事責任的賠償 +道歉或許能解決問題,那行政責任的就得去派出所“體驗一把”了,因為散布的謠言擾亂了公共秩序,或者是誹謗他人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雖然還不構成犯罪,但已經觸犯了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①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②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③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這些虛假的信息可能會引起群眾的恐慌,增添不必要的麻煩,所以為了禁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制定相關的法規可以約束大家。像上面說的云南網友發布的這個視頻,就很可能讓不知情的人以為云南很危險,山上容易有老虎出沒,當地人也可能不敢上山了。
?刑事責任
如果發布的虛假信息構成犯罪的,則進一步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例如在網上挑撥民族團結、國防利益的,或者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等,利用網絡進行傳播,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社會的恐慌,根據刑法的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總的來說不管是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都是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不要一時的頭腦發熱就在網上發布一些虛假信息,畢竟現在網絡的傳播速度很快,有些事態的發展是不可控的。在網上隨便一搜因為發布虛假信息被處罰的案例就出現一大堆,說明有很多人已經觸碰到法律底線了。
不過我們日常在使用電子社交軟件的時候也要仔細甄別,不能盲目跟風去轉發一些未經證實的新聞,如果發現有人在散播謠言,最好是能夠保留證據,比如所發內容的截圖、鏈接等進行報警處理。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躲在屏幕后面敲著鍵盤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即使是在網上進行發聲也要遵守法律法規,謹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