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4千多,要坐多長時間牢(詐騙4千多塊錢判多長時間)
詐騙要坐多少年牢
法律分析:(一)數額較大的,那么量刑標準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處刑罰;
(三)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4千多能坐幾年牢
法律分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四千多元已達到《刑法》中規定的詐騙數額較大,《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案一般多長時間能判下來
一般是6個月左右。涉嫌詐騙犯罪,數額較大的,可以判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蹲罡呷嗣穹ㄔ骸⒆罡呷嗣駲z察院關于辦理 詐騙刑事案件 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 刑事訴訟法 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 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未遂能判多長時間啊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刑法》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以”表示不一定要從輕或者減輕,如情節惡劣的也可以不從輕或者減輕。所以理論上最高的刑期與既遂犯相同。
4.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我省執行詐騙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的意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狀況,現將我省辦理詐騙罪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確定如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6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5.《浙江省人民法院刑事審判量刑方法》詐騙罪數額較大3~6月;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3~4年;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10~12年,無期除外 。
6.《浙江省人民法院刑事審判量刑方法》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或者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⑴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⑵多次詐騙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⑶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⑷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⑸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⑺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⑻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蠊?⑼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7.《浙江省人民法院刑事審判量刑方法》在量刑起點的其他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次數和其他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詐騙數額未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兩個月刑期。
(2)詐騙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或者每增加具有1條(3)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詐騙數額達到特別巨大起點的,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蛘呙吭黾泳哂?條(3)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個月至兩年刑期。
8.《浙江省人民法院刑事審判量刑方法》詐騙近親屬財物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9.這個是刑法及浙江省相關規定,一模一樣的問題此前已經有提過,不知道是不是你提的,這次我細化回答。因為你沒具體告知詐騙金額和相關情節,無法準確解答,請自己依照以上相關規定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