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車禍中死亡死亡順序的推定是怎樣的
夫妻一家三口因車禍死亡,如何確定誰先死
一家三口在車禍中死亡,不確定誰先死。應該推定沒有繼承人的先死,還有其他繼承人。如果他們有不同的代表,推定長輩先死;如果他們有相同的代表,推定同時死亡,互不繼承。 法律規(guī)定,有繼承關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還有其它繼承人,不同的人,推定長輩先死;同樣的人,推定同時死亡,互不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fā)生繼承。
一家三口車禍中死亡,無法確定誰先死,如何推定
按照以下原則推定:相互有 繼承 關系的數人同時在一場事故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 繼承人 的人先死。都要其他繼承人的,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不再相互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fā)生繼承。
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姑姑、姑父、小明、小紅八人游玩途中遇車禍全部死亡。按照繼承法,推定誰先死亡
你好,根據死亡順序來說,如果同時死亡,法定的推斷死亡先后為長輩先于晚輩死亡,年長的先于年幼死亡。爸爸和姑姑是兩兄妹都有同等的繼承權,因此最終的繼承人為 小明1/4,小紅1/4,姑姑的孩子1/2.
如果無其他兄弟和近親屬,最后的繼承人為姑姑的孩子。
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
這里是指同一事故中死亡的人,如果在事故之外沒有繼承人(包括第一順位繼承人和第二順位繼承人)的話,則推定其先死亡。若都沒有繼承人,則推定長輩先死。如果事故中死亡的人沒有繼承關系,則直接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一家三口同時死亡,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我弟弟和他的兩兒子在一次車禍中同時死亡。剩下婆婆和媳婦賠償金
首先要確定你的弟弟和兒子誰先死亡。如果不能確定死亡先后,則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即你弟弟的兒子)先死亡。那么你弟弟的遺產由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即他的配偶、母親。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原則上均分,也就是媳婦和奶奶一人一半。
車禍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是什么
車禍死亡遺產繼承順序具體如下:
1、先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分配;
2、同一繼承順序中,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xié)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yōu)先照顧被撫養(yǎng)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債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死亡賠償金能否根據死者生前的遺囑分配。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并于死亡后產生法律后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請就“死亡推定”的三種情形舉例?
1,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
例如:A是父親、B是母親、C是未成年兒子,三人發(fā)生車禍同時死亡,C由于未成年不存在配偶、子女,因此,C的法定繼承人是其父母,而其父母均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因此,C死亡就不存在生存的繼承人,也就是沒有繼承人的人。因此,應該推定未成年兒子C先死亡。C的財產由其同時死亡的父母繼承。
2,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
例如:A是爺爺、B是父親、C是未成年兒子,三人在一場車禍中同時死亡。爺爺A的配偶奶奶D健在是法定繼承人;父親B的妻子E健在是法定繼承人,E同時也是兒子C的法定繼承人。
也就是說A、B、C三人均有健在的法定繼承人,但是,三個人輩分不同,因此,推定為爺爺A先死亡,父親B接著死亡,兒子C最后死亡。
這樣爺爺A的財產由配偶奶奶D與父親B繼承,B繼承了A的財產之后馬上發(fā)生轉繼承。
3,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fā)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例子:A是丈夫、B是妻子,兩人在一場車禍中同時死亡,各自均有法定繼承人A的繼承人是A的父母、B的繼承人是B的父母。這時A與B推定為同時死亡,A與B彼此之間不發(fā)生繼承,由其法定繼承人分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