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孕期離婚,男方該承擔什么費用)



孕期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孕期離婚,男方該承擔什么費用)
孕期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孕期離婚,男方該承擔什么費用)
法律分析:懷孕離婚可以,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達成離婚的一致意見的,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能起訴,必須由女方起訴離婚。除非,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離婚登記的程序如下: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