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主動辭職能領取失業金嗎(杭州主動辭職怎樣領失業金)



杭州主動辭職能領取失業金嗎(杭州主動辭職怎樣領失業金)
杭州主動辭職能領取失業金嗎(杭州主動辭職怎樣領失業金)
用人單位沒有法定過錯,勞動者主動解除合同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三大條件之一,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勞動者主動解除合同,視為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但是,用人單位并無法定過錯的,勞動者主動解除合同,是因為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主動離職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只有公司辭退勞動者或者是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續簽合同,其他的情況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還有領取失業金是,必須要交滿一年以上的失業保險,否則也不可以領取失業金,失業金不是一次性發放的。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相關規定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失業保險金
自己主動辭職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
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了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三個具體條件: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由此可知,如果已經辦理失業保險滿1年,同時也非本人主動辭職、離職的,則可以申請領取。如果是主動辭職的話,不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條件,不能領取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