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死亡司機主責如何判刑
車禍主責致人死亡要判刑嗎
法律主觀:
車禍致人死亡要判刑。車禍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犯本罪的,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責要判刑嗎
隨著私家車數量的增加,全國各地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不斷增加。那么交通事故發生后,對于該起事故負主要責任的司機,是否會被判刑呢?今天的我結合我國《刑法》的規定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解答疑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主責要判刑嗎
根據國家《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標準
第一步,由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如果無責或者次要責任,通常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也就不會被判刑。
第二步,如果積極對事故損失進行賠付,求得受害者家屬諒解,通常會被判處緩刑,或者監外執行。也不用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第三步,如果不能達成賠付協議。通常來說,致使一人死亡或者兩人重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多人死亡、重傷的處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終身禁駕。具體判決應以案件事實、證據搜集及當地法律法規為準。
交通肇事者不管是故意的亦或是因為疏忽大意,都會釀成讓人難以接受的結果,所以只要是交通參與者,都應該盡到自己的那一份義務,盡最大努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車禍死亡司機判刑嗎
法律主觀:
車禍致人死亡司機主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車禍致人死亡司機主責怎樣判
一、車禍致人死亡司機主責怎樣判
1、車禍致人死亡司機主責涉嫌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別惡劣情況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車禍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車禍致人死亡的賠償:
1、喪葬費:上年度年該地區社會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
2、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該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上年度該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年;
3、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精神損害撫慰金;
7、財產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