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宣判法院讓交罰金是緩刑嗎
緩刑罰金為什么是宣判前交
緩刑罰金并不一定是需要在宣判交的,具體內容如下:
1、法院判處緩刑前可以先繳納罰金,也可以在判處緩刑后再繳納罰金。具體什么時候繳納罰金,法院會進行通知。緩刑是一種刑罰的執行方式,適用緩刑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犯罪分子所被判處的刑罰都是屬于三年以下比較輕的刑罰,比如判處拘役、判處時間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犯罪后的悔罪態度、表現等,如果法院認定對犯罪分子暫不判處刑罰而進行社區矯正時,對放在社區矯正的區域是否會產生不良影響,是否會產生危害等。犯罪分子一定不能犯了比較嚴重的犯罪;
2、罰金是一種刑罰方法,是犯罪分子因其犯罪行為需要向國家繳納一定的數額的金錢,更多的是側重一種財產性質的刑罰,而緩刑更多的是側重一種對犯罪分子人身方面的刑罰,因而罰金與緩刑這種刑罰執行方式不一樣,因而在法院判處緩刑前可以先繳納罰金,也可以在判處緩刑后再繳納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先交罰金都是緩刑嗎
先交罰金的不一定都是緩刑。
罰金和緩刑之間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聯系的,判緩刑不是說是要以判決罰金為必要的條件,而有些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也有可能還附帶的有罰金的這種附加刑。罰金與緩刑無關,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罰金都是在法庭最終宣判以后依法繳納的。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緩刑也有著一定的適用條件,與罰金無關。
緩刑的適用條件和對象如下:
1、適用對象:
(1)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所有緩刑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2)對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同時符合所有緩刑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
(3)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2、適用條件: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并不是先交罰金就一定都是緩刑了,緩刑跟罰金之間根本就沒有任何聯系。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七十二條
【緩刑的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法院讓交罰金是不是會判緩刑
法院讓交罰金不一定是判緩刑。具體如下:
1、如果開庭法院讓帶上罰金是有可能判處緩刑的,但絕不是判處緩刑的決定因素,還要考慮犯罪人罪過的大小、自身的認罪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2、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危險等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法院的職責:
1、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2、通過審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
3、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
緩刑的范圍:
1、緩刑適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并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2、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緩刑的條件: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綜上所述,法院在判決之前先交罰金,首先是要保證罰金的執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悔罪態度,有沒有對法律的敬畏。如果積極上交了罰金,判決結果一般會對悔罪表現有一定的認可,如果拒不提前繳納,法院仍然會判罰金,執行與否就不重要了,但不會在判決中認可所謂的悔罪表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緩刑的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年以下刑事案件,法院判決前要求先交罰金再判決會不會判緩刑?如果判實刑就不會在判決前要罰金而是在判
一般來說是這樣的。分析如下:
1、判決前繳納罰金屬于法院階段的預繳機制,代表犯罪嫌疑人具有良好的悔罪態度;
2、并且該罰金也有助于作為刑事附帶民事的原告所爭取的賠償款,所以一般預繳罰金后判緩刑的也比較多。
3、如果判實刑就不會在判決前要罰金而是在判決后才要,因為這樣在判決后交罰金,會罰的更重一些。
擴展資料:
一、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根據本條規定,罰金數額應當與犯罪情節相適應。也就是說,犯罪情節嚴重的,罰金數額應當多些;犯罪情節較輕的,罰金數額應當少些,這是罪刑均衡原則在罰金裁量上的具體體現。
二、在裁量罰金數額時應否考慮犯罪人繳納罰金的能力,刑法沒有明確規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并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
三、由此可見,在司法實踐中,從有利于判決執行的角度出發,在罰金裁量的時候應當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
四、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罰金有以下四種適用方式:
1.單科式。刑法規定的單科罰金主要適用于單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和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只能單獨適用。
2.選科式。在罰金單獨適用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罰金與其他刑種并列,可供選擇適用。例如: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作為一種選擇的法定刑,只有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3.并科式。在罰金附加適用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判處自由刑時,必須同時并處罰金。例如,刑法第326條規定的倒賣文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這里,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
4.復合式。復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并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例如,刑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并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罰金
沒宣判法院讓交罰金是緩刑嗎
沒宣判法院讓交罰金不代表就是判處緩刑。
是否緩刑是法院宣判后才知道的。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沒宣判法院讓交罰金是緩刑嗎
法律分析:不是緩刑。是否緩刑是法院宣判后才知道的。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法院說交罰金就可判緩刑合法嗎?
可以從輕處理,但不一定是判緩刑。
(1) 如果是罰金這主要看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如果危害不嚴重,可以判緩刑也可以判實刑的。
(2)繳納罰金就成為衡量罪犯是否有悔罪表現的一個標準,在有能力繳納罰金的情況下盡快上交罰金就表明有悔罪表現可以考慮判緩刑。
(2)當然如果犯罪行為嚴重的不適用緩刑的繳納罰金也判不了緩刑,殺人更不可能應為繳納罰金就判緩刑。
緩刑適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并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