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審多久宣判結果(法院二審離婚案多久宣判結果)
開庭二審多久宣判
開庭二審三個月內宣判。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二審開庭審理的,應該在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有特殊情況要延長的,要由院長批準。
民事訴訟第二審的流程:
1、立案;
(1)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證據交換;
(2)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立案需要的材料:
1,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起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加一份提交副本;
2、證據材料,即用以證明我方訴訟觀點的理由,用以說服法官支持自己;
3、主體資格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經與復印件核對后退還原告)、復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應提供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書復印件一份;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4、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還有些其他的如管轄依據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我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由此會啟動二審程序,二審人民法院需要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二審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
民事訴訟二審開庭后三個月之內下判決書,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民事訴訟第二審的流程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案件,法院在審理完畢案件后,如果是當庭宣判的,必須在十日內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的送達方式可以選擇留置送達、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判決書送達后,簽收人應當簽署送達回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判決書最快多久下來
二審判決書下來期限說明:
1、二審判決書下來涉及到審理期限的問題,有兩個審理期限:
(1)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法院要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出具判決書;
(2)對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出具裁定書。
民事訴訟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審的程序:
1、立案;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3、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綜上所述,法律中規定了如果當事人對于一審判決的結果不滿意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訴的申請。通常來說在規定的時間范圍之內提出的申請并提交相應的補充證據材料的在法庭上提起上訴,法院會進行受理,并對二審開庭的時間進行確定。一般來說,二審開庭之后,最晚三個月之內就會出具判決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般二審庭審結束后,多久會出判決結果
二審庭審結束后,多久會出判決,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于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的規定。
二審判決處理結果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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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二審判決書一般多久下來
二審判決書一般多久下來視情況而定:
1、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法院要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出具判決書;
2、對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出具裁定書。
二審流程是: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之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以及卷宗,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2、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分別作出開庭審理與不開庭審理的決定;
3、檢察院派員出庭;
4、開庭審理;
5、宣判。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二審判決書一般會在三個月內下來。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因此,如果您提起了上訴,需要等待大約三個月左右才能得到二審判決書。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而上訴的,二審法院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二審法院院長批準后,審限還可以進行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
二次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
二次開庭后判決結果的時間沒有具體規定。
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沒有具體規定,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
具體時限為:
1、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2、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第二審的流程: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二審一般多久出判決
一般是三個月左右下判決書。如果遇到特殊案件,比較復雜的情況,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延長審理時間。如果一審不服的情況可以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二審人民法院需要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
法庭審判流程是怎樣的
法庭審理流程如下:
1、開庭,開庭是法庭審理的開始,其任務是為完成實體審理做好程序上的準備;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是法庭審判的核心階段。在這一階段,合議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等的參加下,通過提出證據和對證據進行質證,當庭調查證據,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為法庭作出正確的裁判提供事實根據;
3、法庭辯論;
4、被告人最后陳述;
5、評議和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一百七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中級法院二審一般多久下判決書
中級法院二審一般15天下判決書。
二審的具體方法如下:
1、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15天內準備好上訴狀遞和相應的材料交給一審法院上訴窗口,具體如下:
(1)提交相應的證據,上訴是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是有錯誤才提起的,所以要收集與一審判決結果有錯誤的證據;
(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如果是法人的,需要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如果是委托律師進行訴訟的,需要提交委托書、律師身份證明、律師資格證明等的材料;
2、一審法院受理之后,會將上訴狀以及一審的全部材料移交給二審法院;
3、二審法院收到之后會安排開庭時間并發出傳票給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4、如果一審有訴訟費,則上訴立案的同時會繳納上訴費。
不服二審判決申訴的方法如下:
1、立案,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2、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3、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
4、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5、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6、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7、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8、宣判。
綜上所述,當事人對于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進行二審,提交相應的上訴材料,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會再次進行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審開完庭后多久能宣判結果
法律主觀:
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要多久才可以判下來
二審庭審結束后,多久會出判決,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于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庭審結束后,多久會出判決,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于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依據案件情況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做出判處的期限,對于二審的審限有明確表示,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庭審結束后,多久會出判決,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但由于二審的審限為三個月,沒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判決將會在三個月內作出。二審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的,即為終審判決。即使對二審法院的判決不服,也不得再提起上訴。
拓展資料:二審法院改判幾率多大?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度,意思是二審就是終審,不可以再上訴。對于案件二審的改判幾率有多大,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那么二審改判的幾率并不大。只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二審改判的幾率才會有所提高。且如果對于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案件,如果要上訴,一般二審法院會駁回其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