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上法院信訪(如何去法院信訪)



如何上法院信訪(如何去法院信訪)
如何上法院信訪(如何去法院信訪)
可以。通過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內容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十六條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對縣級法院信訪不服的,可以上訴至市級的中級人民法院。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
法律分析:登錄最高人民法院網上申訴信訪平臺首先要進行賬戶注冊,登錄您注冊填寫的郵箱進行賬戶激活,用您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即可進行網上信訪了。申訴人必須是案件的當事人,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填寫身份證號碼。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的身份需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信訪工作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訪人的原則,確定負責信訪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信訪工作機構)或者人員,具體負責信訪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法律分析:不服終審判決的,有兩種申訴途徑:一是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訴,提請法院啟動再審程序;但需要提供能夠證明原判決確屬錯誤的證據方會啟動;二是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的申訴處提起申訴,申請檢察機關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抗訴;也需提供相應的證據。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網絡信訪信息系統進行信訪、發電子郵箱或打投訴電話給相關部門,也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點向有關行政機關負責人當面反映信訪事項。信訪人可以持行政機關出具的投訴請求受理憑證到當地人民政府的信訪工作機構或者有關工作部門的接待場所查詢其所提出的投訴請求的辦理情況。
法律依據:《信訪條例》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在其信訪接待場所或者網站公布與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