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交通事故全責傷勢鑒定費用誰出?
交通事故傷者的鑒定費由保險人承擔。造成他人損害的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包括承擔因侵權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非經濟損失。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全責,導致另一方受傷需要進行傷勢鑒定,那么全責方應當承擔傷勢鑒定的費用。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則應當按照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費用。
以下是傷勢鑒定費用的流程:
1、受害人進行傷勢鑒定:受害人需要前往醫院或者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勢鑒定,以確定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導致的身體損傷情況;
2、支付傷勢鑒定費用:傷勢鑒定費用由受害人本人承擔,但是如果全責方被判定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全責方需要在賠償中承擔受害人的傷勢鑒定費用;
3、賠償協商:全責方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賠償金額,如果雙方達成一致,那么全責方需要在賠償中包含受害人的傷勢鑒定費用;
4、賠償訴訟:如果雙方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那么受害人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在訴訟過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傷勢鑒定報告,以證明自己的損傷情況。如果全責方被判定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全責方需要在賠償中承擔受害人的傷勢鑒定費用。
綜上所述,傷勢鑒定費用可能會因地區、醫院、司法鑒定機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投保人需要了解相關費用標準,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關操作。同時,對于交通事故的處理,雙方當事人應該保持冷靜,妥善處理事故,并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問題,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第六十五條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出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的鑒定費一般是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承擔的,因為其鑒定是交管部門委托鑒定機構進行的;但是如果是 交通事故當事人 自行委托鑒定的,其鑒定費有當事人自己承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五十條規定,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第四十九條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法律客觀: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通事故訴訟費和鑒定費由誰來出
一、交通事故訴訟中訴訟費該由誰承擔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發生交通事故進行訴訟起訴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2、發生交通事故進行訴訟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發生交通事故進行訴訟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由申請鑒定方預先承擔,審理完畢后,一般由賠償義務人承擔。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規定,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起訴流程有: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
(2)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
(4)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
3、整理證據,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提交以下證據:
(1)書證,交通事故索賠中涉及的書證主要包括:事故認定書、病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票據及清單、收入證明、暫住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拖車費票據、停車費票據、交通費票據等。
(2)物證,受損的物品,如要求賠償的應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應在雙方在場情況下或請第三方見證情況下拍照保存。
(3)證人證言,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尋找事故現場的證人到庭作證。
(4)鑒定結論,鑒定結論包括車輛損失費鑒定書、傷殘鑒定書、誤工時間或護理時間的鑒定書等。
(5)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可以是事故發生時現場制作的照片、錄像、錄音或者是電子眼拍攝的監視記錄。
4、立案,即到管轄地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
5、交費,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等候審理判決,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7、申請強制執行,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誰來承擔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需要視情況而定:
1、鑒定費用應該由原告自己承擔。因為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2、應該由被告承擔。根據有關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如何索賠?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
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承擔的問題
一、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承擔
1、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承擔,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鑒定費需要保險人承擔;
(2)如果進入訴訟程序,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由申請鑒定方預先承擔,審理完畢后,一般由賠償義務人承擔。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以下:
1、犯罪主體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3、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4、在客觀方面上,必須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交通事故鑒定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規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后確定責任在于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后在裁判書中確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發生交通事故后,
為了確定事故責任,受害人的傷殘情況,當事人會進行事故鑒定。一般會由鑒定申請人先行墊付,但是,交通事故鑒定費最終由誰承擔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性質、大小鑒定費用由誰承擔
首先,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當事人支付的鑒定、評估費用屬于為查明事故原因、車輛損失程度所支付費用范疇。故應由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外承擔。
其次,沒有任何法律或者解釋明確鑒定、評估費用屬于商業三者險格式保險條款中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以此約定抗辯賠償訴求屬于擴大解釋格式保險條款中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即使保險人有相關證據證明鑒定、評估費用確實屬于“其他相關費用”范疇,依據《保險法》第19條關于保險合同中特定格式條款無效的規定,“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也因該約定與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相抵觸,免除了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而無效。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是由原告承擔還是被告承擔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有兩種意見。一種是認為鑒定費用應該由原告自己承擔。因為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第二種意見認為應該由被告承擔。根據《辦法》第二十九條對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在實踐中,審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種意見。
1、《辦法》規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后確定責任在于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后在裁判書中確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是對敗訴方消耗司法資源的一種制裁,基于司法資源與訴訟費用相一致的原理,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減少和防止司法資源無味的浪費,維護國家主權和其經濟利益。
3、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鑒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鑒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關于交通事故鑒定費用由誰承擔的內容,希望對您有用。一般來說,事故責任鑒定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事故傷殘鑒定費用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由原、被告各自負擔。
交通事故鑒定費誰承擔
一、交通事故鑒定費誰承擔
1、交通事故鑒定費需要保險人承擔。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當事人支付的鑒定、評估費用屬于為查明事故原因、車輛損失程度所支付費用范疇。故應由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外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第六十五條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二、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交通事故車輛鑒定費誰出
一、交通事故車輛鑒定費誰出?
?
1.《訴訟費用支付辦法》規定了誰主張誰支付的原則,認定由證據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指證據方在訴訟過程中先行支付的鑒定費用。如果責任最終歸哪一方,人民法院會在案件審結后的判決書中確定哪一方最后付款。
2.由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一般原則。消耗司法資源是對敗訴方的一種制裁。基于司法資源與訴訟費用相一致的原則,敗訴方承擔的訴訟費用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減少和防止司法資源的無味浪費,維護國家主權及其經濟利益。
3.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明確自己的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鑒定結果也與被告人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當事人進行了有根據、必要的鑒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應當由加害人承擔。
因此,交通事故鑒定費由敗訴方承擔,但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認定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中個人傷殘鑒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鑒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并由辦案人簽字的殘疾鑒定申請書;
2.受傷初期及治療后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CT、X線及診斷報告;
3.向治療醫院借閱相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在評估被撫養人的工作能力時,還應攜帶被評估人的身份證、戶籍證明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說明;
5.評估應以事故直接造成的傷害或確診并發癥治療結束為依據。治療尚未結束,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載明;
6.被鑒定人需要親自接受檢驗并支付指定的鑒定費。
事實上,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車輛損失,但人身傷害可能不是這樣。在確定了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后,就要看事故對車輛造成了多大的損害,并據此可以做出相應的賠償。還需要識別受損車輛,看具體損失多少。
太平洋汽車網
百萬購車補貼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誰來承擔?
在實踐中,審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由被告承擔傷殘鑒定費用。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鑒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鑒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百萬購車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