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結案是什么意思(案件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法院已結案什么意思
法院已結案是指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已經實際執行完畢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作結案處理的情況。
具體包括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等。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院的辦案流程:
1、立案。當事人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立案。立案庭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將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受理。如果當時提交起訴狀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法院會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開庭要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開庭。開庭時,首先宣布開庭,接著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接著是法庭調查,在法庭調查中,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再接著進行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舉證質證完畢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在法庭辯論中,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4、宣判。首先是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如果最后沒有達成調節協議,則由合議庭合議做出裁判(宣判),雙方同意判決后,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如果雙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訴。
綜上所述,法院結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經按照法律規定作出結案處理或者已經執行完畢,具體包括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院通知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法院結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經按照法律規定作出結案處理或者已經執行完畢,具體包括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等。
已經實際執行完畢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作結案處理的情況包括以下情形:
1、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
2、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的;
3、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的;
4、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
5、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法院中止執行的;
6、申請執行人表示可以暫時不執行的;
7、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未來也沒有履行能力,法院終結執行的。
8、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9、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10、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1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12、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13、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五條
中止和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后立即生效。
執行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已結案”是司法程序中的一個術語,通常指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審判已經結束,法院做出了最終的裁決或判決。在刑事案件中,已結案意味著判決已經生效,被告不能再次上訴或提出申訴。在民事案件中,已結案意味著民事糾紛已經得到解決,當事人之間達成了和解或法院做出了判決,案件被徹底解決。
對于被告人或當事人來說,案件的結案意味著一段時間的不確定和焦慮的結束。對于社會而言,已結案也象征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已結案的裁決或判決,對于維護社會公正、保護個人權益、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對司法機關來說,已結案意味著法官們的工作完成了,他們會開始結案報告等工作。
已結案意味著成敗已定,當事人需要接受結果并向前看。如果判決對自己不利,應該考慮下一步措施,比如上訴。如果判決對自己有利,應該時刻保持警覺,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風險。同時,案件的結案還意味著法律認可了這個裁決或判決,其權威和約束力都得到了充分證明。已結案也意味著法律程序的完整性和嚴謹性得到了保障。
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指一個案件或事務已經被處理完畢。
根據民典法查詢得知,已結案通常是指一個案件或事務已經被處理完畢,不再需要進一步的審理或處理。
在法律領域,已結案通常意味著案件已經被判決或調解,或者被撤銷或駁回。在其他領域,已結案可能意味著一個項目已經完成,或者一個問題已經得到解決。
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一、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1、法院執行已結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已經實際執行完畢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作結案處理的情況。包括以下情形:
(1)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
(2)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的;
(3)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的;
(4)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五條
中止和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后立即生效。
二、什么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顯示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案件狀態顯示“已結”是指案件已經了結或被執行人已經全部履行了法定義務,或經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結案的意思就是司法機關已經處理完了,刑事案件結案的標志有兩種,比較常見的是法院已經最終作出了判決結果,而且刑事判決結果已經正式生效,罪犯開始服刑了,第2種就是調查過后認為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也標志著結案了。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并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對不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對于重復報案、案件正在辦理或者已經辦結的,應當向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作出解釋,不再登記,但有新的事實或者證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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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院被執行人查詢已結案什么意思
案件狀態顯示“已結”是指案件已經了結或被執行人已經全部履行了法定義務,或經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了。
執行案件,結案情況主要有:
1、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可先暫停本案的執行,結案方式是,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其他可以恢復執行的情形發生,可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2、法院執行系統并無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可選,暫用“結案”代替。
3、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節 判決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
第一百五十四條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第一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眾可以查閱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已結案是什么意思?????
法院執行已結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已經實際執行完畢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作結案處理的情況。包括以下情形:
1、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
2、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的;
3、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的;
4、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
5、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法院中止執行的;
6、申請執行人表示可以暫時不執行的;
7、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未來也沒有履行能力,法院終結執行的。上述第1-2項,為實際執行完畢,不用再恢復執行;上述第3-6項,為作結案處理,如被執行人沒有實際履行或者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可以恢復執行;上述第7項為確定無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