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八周歲能坐牢嗎(未滿十八周歲打胎要父母簽字嗎)
未滿十八歲犯罪會坐牢嗎?
法律主觀:
因為未滿十八周歲,判緩刑的可能性很大。判刑根據是否構成犯罪,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認罪態度、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等因素確定。
法律客觀: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中國刑法對此有相關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相關知識:刑事責任年齡分類: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滿十四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因此,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法益侵害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刑法上述規定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八種罪名進行了明文刑法列舉,為司法機關正確地解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的刑事責任問題提供了法律根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仍然存在以下兩個不夠明確的問題:(1)上述八個罪名中的強奸罪是否包括奸淫幼女?在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奸淫幼女是一個有別于強奸罪的獨立罪名。按照這一司法解釋,奸淫幼女罪顯然難以包含在強奸罪之中。但2000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強奸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與幼女發生性關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這一司法解釋為使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的奸淫幼女行為負刑事責任,對其按照強奸罪定罪處罰。但已滿16歲的人的奸淫幼女行為仍定奸淫幼女罪,由此出現同一種行為按照行為人年齡不同而認定為不同罪名的矛盾現象。為此,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明文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奸淫幼女行為均以強奸罪論處,從而解決了這一問題。(2)上述八個罪名中的故意殺人罪是否包括綁架罪中殺害被綁架的行為?這種殺害被綁架的行為是一種故意殺人行為,但這種故意殺人行為包含在綁架罪中。按照罪名理解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實施這種行為的,不能按照故意殺人罪承擔刑事責任。對于這個問題,2002年7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承擔刑事責任范圍問題的答復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如下:“對于刑法第十七條中規定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實施了殺人、傷害行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后果的,都應負刑事責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才負刑事責任,綁架撕票的,不負刑事責任。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綁架人質后殺害被綁架人、拐賣婦女、兒童而故意造成被拐賣婦女、兒童重傷或死亡的行為,依據刑法是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根據《意見》的上述規定。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的是八種行為而非八個罪名,由此確定已滿14歲不滿16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的范圍,不能不說是一種擴大解釋,在一定程度上使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的范圍處于不確定的狀態。
未滿18歲可以坐牢嗎
犯罪行為人未滿十八周歲的,若其已滿十六周歲是可以坐牢的。
不滿18周歲盜竊怎么判刑,視情況如下:
1、已滿16歲不滿18歲的人,應當依照一般標準,追究刑事責任,并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4、因犯盜竊罪,依法判處罰金刑的,應當在一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盜竊數額無法計算的,應當在一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哪些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具體如下:
1、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應注意的是,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綜上所述,不滿18歲也是可能判刑的。未滿16歲犯刑法規定八類特殊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未滿十八周歲犯罪的要不要坐牢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進行犯罪,一般情況下,如果是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之后,可能需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或者不承擔法律責任,那么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后是否需要坐牢,相關的規定是怎樣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未滿十八周歲犯罪的要不要坐牢
1、十四周歲以上對八種暴力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當然也會坐牢。
2、十六周歲以上對所有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如果已經滿了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話在觸犯了比較嚴重的刑罰之后,需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如果是滿了16周歲的話,我需要對所有的犯罪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一般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未滿十八歲會判刑嗎
法律主觀:
未滿十八歲周歲,犯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或死亡,應當負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八周歲。